父亲去世后,继母继兄与独生儿子争房产,法院怎么判?



父亲去世后,继母继兄与独生儿子争房产,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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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只有我一个亲生儿子 , 他去世后我本该顺理成章继承房产 , 谁知已与父亲离婚多年的继母和她儿子突然跳出来要求“分一杯羹” , 我该怎么办?
案例故事

【父亲去世后,继母继兄与独生儿子争房产,法院怎么判?】林羽(本文均为化名)的记忆里 , 父母的婚姻维持了十多年 。 刚开始父母也是人人称羡的模范夫妻 , 两人郎才女貌 , 相敬如宾 , 家庭生活很是和谐 。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 父母之间变得冷淡 , 甚至常常因生活琐事爆发激烈的争吵 。
昔日的甜蜜不再 , 感情也在反复的争吵指责中消磨殆尽 。 2000年 , 不堪长期争吵的父亲选择与母亲离婚 , 母亲也接受了离婚提议 。 经协商 , 父亲放弃财产分割 , 净身出户 。

离婚后 , 父亲带着15岁的林羽搬出家门 , 父子二人的生活简单平和 。 没过多长时间 , 父亲遇到了同样离婚的高女士 , 开启了第二段婚姻生活 。 高女士也有一个儿子 , 父亲与高女士结婚时 , 高女士的儿子小高已近17岁 。
然而 , 父亲的第二段婚姻也没有维持很长的时间 。 或许是婚前了解不够 , 两人便急忙踏入婚姻生活 , 父亲与高女士在婚后也因性格不合多次出现矛盾 。 五年后 , 父亲与第二任妻子再次选择协议离婚 。 不同的是 , 这次离婚并没有涉及财产分割 , 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双方不存在共同财产 。

这次离婚后 , 高女士带着儿子搬出了和父亲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购置的婚房 。 许是两段失败的婚姻让父亲不愿再踏入婚姻 , 之后父亲一直未再娶 , 直到2012年因病离世 。
父亲去世后 , 他之前居住的房屋一直留待处理 。 父亲与高女士婚内购置的这套房屋当年由父亲全额出资 , 且只登记在父亲一人名下 , 林羽和父亲长期居住在此 。 林羽认为 , 在第二段婚姻里 , 父亲和高女士并未生育 , 离婚后自己作为父亲的血缘至亲 , 可以理所当然地继承这套房屋 。
但父亲的前妻高女士却不同意这般“顺理成章”的说法 , 她认为 , 虽然这套房屋是前夫林先生全额出资不假 , 但自己出资参与了装修和布置 。 当初离婚协议中未涉及财产分割 , 是顾及夫妻五年的情谊 , 但不能当作前夫儿子林羽侵占自己财产的筹码 。
争议之中 , 高女士又拿出了一份尘封已久的协议 。 她声称 , 这份协议是前夫林先生离世前写下的遗嘱 , 其中内容清晰载明如果林先生离世 , 其名下房屋(涉案房屋)由高女士与儿子林羽协商处理 , 即在和平协商的基础上由高女士分给林羽一部分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 , 则该房屋由高女士继承 。 根据协议来看 , 起草时间为林先生离世前的2012年 , 而高女士与林羽因为遗产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时 , 已是2018年 。
一波未平 , 一波又起 。 诉讼中 , 高女士的儿子小高突然又加入了遗产之争 。 小高声称 , 母亲高女士与林先生的五年婚姻关系中 , 自己从未成年到成年 , 实质上已经和与林先生构成了继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关系 , 自己作为继子也应享有继承权 。 如果 , 按照继父林先生的意愿 , 房屋最终归属母亲高女士 , 自己必然不会相争 , 但如果仅依据林羽的血缘之说 , 忽略母亲的付出将房屋归属他人 , 那么自己也要主张相应的合法权利 。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时 , 为妥善解决遗产纠纷 , 结合证据从多角度释法明理 。
第一 , 在第二段婚姻结束时 , 林先生和高女士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双方无共同财产 , 且该房屋现登记在林先生名下 , 应认定双方在财产分割中达成了房屋归属林先生个人的意思 。
第二 , 林先生在2012年立下遗嘱 , 此时林先生与高女士已经离婚 , 高女士已非法定继承人 , 林先生的行为属于遗赠 。 如果高女士想要依据该遗嘱争得房产 , 应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 但其在知晓遗嘱的情况下多年未予以主张 , 遗赠时效已过 , 应视作放弃接受遗赠 。
第三 , 林先生与高女士结婚时继子小高已近17岁 , 接近成年 , 且这段婚姻只存续五年 , 难以认定双方之间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抚养关系 , 小高的继承权难以认定 。
综上 , 法院确认本案法定继承人只有林羽一人 。 为保障双方利益 , 切实解决纠纷 , 法院结合高女士的出资情况 , 最终组织双方达成了由林羽补偿高女士30万元 , 房屋产权归属林羽所有 , 高女士配合林羽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事宜的调解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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