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女巨贪汤兰英太奢靡 炒青菜都要放虾米

1977年7月24日 , 如东马塘信用社32岁的会计汤兰英 , 因贪污4万余元被执行枪决 , 汤兰英贪污案数额之巨 , 影响之大 , 轰动全国 。
上世纪70年代 , “贫寒”还是中国人家的普遍状态 。汤兰英一家却早已越过温饱 , 过上了“小康”生活 。
汤兰英家中常备的菜有皮蛋(一次买300只)、海蜇皮(一次买100斤) , 香肠、香肚、咸肉、冬笋、鱼肚、蛏干、鸡、蛋等 。
【70年代女巨贪汤兰英太奢靡 炒青菜都要放虾米】集市上的河虾、鱼、甲鱼不问价格高低 , 一买十多斤 , 文蛤一买半篓子 。平时炒个青菜都要放虾米 。水果家中从不缺 , 梨子、苹果、橘子都是整篮子买 。
汤兰英1965年到马塘信用社工作后 , 到1975年的10年时间 , 利用职务之便 , 不择手段 , 先后贪污4万5千余元 。
10年来汤兰英长期一人办公 , 钱、账由她一人经手 。她将库存现金放在家中 , 想拿就拿 , 想用就用 , 后来发展到开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 , 支票存根不入账 。
如此简单的手法 , 如果平时认真加强监督和核查是不难发现的 。然而 , 一些干部拿了汤兰英的“好处” , 不仅放任不管 , 还充当保护伞 。汤兰英贪污的钱除用来自己一家花费外 , 很多钱还用来请客与送礼 。
1975年5月5日晚 , 如东县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对马塘信用社进行突击审查账目 , 发现账面凭空减少库存现金余额3000元 , 当晚把汤兰英带到支行调查 。
1977年7月15日 , 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 , 立即执行 。7月24日 , 汤兰英被押赴掘港镇北郊刑场 , 一声枪响 , 就地正法 。
同时 , 汤兰英先后与多名干部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有群众戏称 , 到汤兰英家“龙井茶叶天水泡 , 猫儿胡子嘴上翘 , 吃喝玩乐真逍遥 , 最后奉陪睡一觉” , 还有人说“汤府是接待站 , 是高干招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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