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相亲女事件回顾:两人初次见面就发生关系,4天后她崩溃报警



杭州相亲女事件回顾:两人初次见面就发生关系,4天后她崩溃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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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相亲女事件回顾:两人初次见面就发生关系,4天后她崩溃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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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龄青年男女来说 , 依靠相亲的方式来匹配到合适的对象 , 然后在社交平台上互相熟悉了解 , 觉得彼此合适再约线下的见面成为了解决结婚成家问题的一种方法 。 而在杭州 , 李女士在和谈好的相亲对象见面后的第四天 , 男方为了分手 , 就提出了一个奇葩的理由 。
29岁的李女士是一名在杭州工作的女白领 , 多年以来一直没考虑自己的婚姻问题 , 直到年龄越来越大 , 家里的催促也就越来越多 。 为了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 , 李女士想到了找媒婆来给自己介绍相亲对象的方法 , 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自己的男方 。
成先生是这位媒人介绍给李女士的相亲对象 , 两人在互换了联系方式后 , 从一开始的打招呼到后来的嘘寒问暖 , 双方渐渐对对方有了一些了解 。 于是在之后的一天他们便约好了在线下见面 , 而见面的地点确定在了成先生的车里 。

见面这天 , 李女士来到了指定的地点 , 坐上了成先生的车 , 在车里两人随意地聊着一些不相关的话 。 在这期间 , 成先生开始对李女士动手动脚 , 李女士也没有做出强烈的反抗行为 , 比如要求下车等 。 而随后成先生见李女士不反对 , 便提出了和对方发生关系的要求 , 之后两人便在车里发生了关系 。
这次见面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 第一次见面就和自己的相亲对象做出这种事 , 也许是两人对于结婚的想法太重 , 又觉得彼此情投意合 , 做出了这样的事 , 也许是其他原因 。 而在此事发生之后 , 李女士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 她是在事发四天后 , 才选择报的警 , 那么报警的原因是什么呢?
李女士在当日结束之后 , 离开了对方的车 , 4天后媒人给她发消息说 , 男方觉得两人属性不合 , 拒绝和李女士再谈下去 。 得知此消息之后 , 大感意外的李女士觉得自己被对方欺骗了感情 , 心生不满的她为了让对方给自己一个解释 , 于是就联系了自己的姐妹一起去找对方说理 , 而这次两人选择见面的地点依旧是在成先生的车里 。

画虎画皮难画骨 , 知人知面不知心 。 在两人第二次在成先生的车里见面时 , 李女士和她的姐妹们在成先生的车里发现了一个被拆开的计生用品 , 当时的李女士就觉得自己遭受到了欺骗 。 崩溃的李女士也不理会对方的解释 , 当时就决定要曝光这个虚伪的相亲男 , 以免让其他女孩也被欺骗了感情 , 随后便报了警 。
我和我女朋友在车里搞点事情还需要坐牢?成先生也表示当时是两人情投意合的情况下做出的事情 , 并不认为自己触犯了法律 。 而且自己有权和自己喜欢的对象在一起 , 也可以拒绝和不合适的女方继续交往下去的权利 , 对李女士的诉求表示不理解的成先生 , 也决定去派出所解决这个问题 。
那么在这起事件当中 , 李女士和成先生将会面对什么样的法律问题?他们两人的结局又会如何发展?
【杭州相亲女事件回顾:两人初次见面就发生关系,4天后她崩溃报警】
首先 , 两人在事发时的关系属于情侣关系 , 并且是以约会见面的理由出现在成先生的车里 。 作为一对情侣 , 在车里做些两情相悦的事情是不会触犯相关法律问题的 , 但若是李女士可以提供出当时自己受到对方胁迫 , 做出了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的证据时 , 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她合法维权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妇女受到威胁、胁迫时 , 出于恐惧心理或其他原因做出了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 , 在事后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提起诉求 , 让对方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 但这一切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支撑 。
证据可以为第三人的人证 , 在逃脱后去相关机构做的鉴定 , 以及事发地段当时的监控 , 事发地点的痕迹或者当时穿着衣物的破损等 , 而证据越充分客观 , 自己胜诉的几率也就越大 。 但若是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说法 , 那么成先生也就很难被认定为在行为发生时存在过错 , 最后的结果便是以调解为主 , 两人协商解决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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