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北男子夜闯KTV,在8岁女儿面前杀死陪唱妻子,被判死刑( 三 )



案发现场
警方在现场初步闻讯后得知 , 凶手是其中一名女性死者的丈夫 , 名为岳志军 , 随后警方迅速对岳志军展开通缉 , 不过逃离现场的岳志军早已经没了踪影 , 警方通过层层排查 , 最终得知 , 岳志军在离开凯撒音乐会馆后 , 搭乘出租车来到了新城区 , 接着又乘坐火车连夜逃到了边境城市绥芬河市 。
当警方抓获岳志军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 , 当时岳志军已经在绥芬河租了房子 , 并打算长此以往地隐姓埋名生活下去 ,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最终岳志军还在被抓捕了 。
庭审现场2014年10月28日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岳志军故意杀人一案公开审理 。

岳志军在庭审现场
庭审一开始 , 公诉人宣读了对岳志军的起诉书 , 公诉人指出 , 被告人岳志军因家庭矛盾 , 持尖刀捅刺制止冲突的无辜人员后 , 又杀死潘丽丽 , 导致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对于该起诉书 , 岳志军当庭表示不认可 , 因为他觉得那些无辜人员并不是进去劝阻他的 , 而是进去打他的 。

岳志军不认罪
之后当公诉人问岳志军是否认罪时 , 岳志军却表示自己只认杀人罪 , 不认故意杀人罪 , 因为当时在c222房间内 , 李淼和众多服务生先动手打得他 , 差点将他打到地上 , 无奈之下 , 他才挥刀乱砍 , 当时都只是为了自卫 , 至于杀妻子 , 则是当时脑子一片空白 , 属于激情杀人 。
而且岳志军还表示他本人到凯撒音乐会馆 , 只是为了找妻子回家 , 并没有想杀妻子 。

庭审现场岳志军
当公诉人问道去音乐会馆为何要带刀的时候 , 岳志军表示:只要是七台河市人 , 都应该知道 , 凯撒音乐会馆里面有打手 , 里面经常打架斗殴 , 自己带刀只是为了防身 。
那么这一切的事实真如岳志军所说吗?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
在举证质证阶段 , 公诉人提供了凯撒音乐会馆的录像 。

岳志军持刀录像
这则录像里显示 , 岳志军曾两次和潘丽丽发生吵闹 , 不过房间里的监控并没有 , 后来公诉人又提供了凯撒音乐会馆几名服务员的证词 , 几名服务员纷纷表示李淼和服务生是进去拉架的 , 但是岳志军残忍无比挥刀乱砍 , 杀死两人后又进入c111房间当着其8岁女儿的面捅死了妻子 。
总之所有罪证能够证明岳志军故意杀人 。
最后到了法庭辩论环节 , 岳志军的辩护人很难找到对岳志军有利的辩护证据 , 他在辩护中这样说道:


虽然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无异议 , 但被告没有犯罪前科、归案后有坦白情节 , 应当从轻处理 。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的精神 , 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所引起的故意杀人案 , 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 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 应当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 。 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 , 或对激化矛盾负有主要责任的 , 或被告人有法定从轻情节的 , 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岳志军辩护人
对于辩护人所述 , 公诉人听后甚至不想与其辩论 , 他本人只是简单阐明了岳志军的犯罪行为 。
公诉人认为:他确系初犯偶犯 , 一初犯就杀了三个人 , 我们觉得通过今天庭审的整个过程 , 包括刚才岳志军的个人辩护 , 我们听得到他的答复是 , 他们找死 , 他们活该 , 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 , 岳志军以自己的家庭矛盾为由 , 迁怒于他人 。 我们得出他的主观恶性之高 , 我不需要赘述了 。

公诉人
公诉人话虽不多 , 但句句说中要害 。
庭审最后 , 岳志军做了最后陈述 , 他本人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是故意杀人 , 也丝毫没有悔意 , 坚持认为那些劝架的人和妻子潘丽丽都是该死的 。

岳志军陈述
由于本案犯罪情节严重 , 干系重大 , 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
宣判2014年11月11日 , 黑龙江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岳志军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 法院认为被告人岳志军 ,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岳志军在杀人后扬长而去 , 其行为导致三人死亡 , 二人轻微伤 ,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 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 因依然给予重判 。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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