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辅警威胁失足女发生关系被抓:她两次都没喊,就是自愿 案例



云南辅警威胁失足女发生关系被抓:她两次都没喊,就是自愿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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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辅警威胁失足女发生关系被抓:她两次都没喊,就是自愿 案例


【云南辅警威胁失足女发生关系被抓:她两次都没喊,就是自愿 案例】警察在人民的眼中是正义的化身 , 也正是有了这些在一线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公安干警 , 我们才能生活在如此安全的环境中 , 当然在正义的人民警察队伍中也隐藏着一些道德败坏之辈 , 他们披着正义的外衣 , 但内心却是一片黑暗 。

在警察队伍中有这样一部分存在 , 他们在严格意义上并不能称为警察 , 这部分人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社会联防巡逻 , 具有基本的执法权 , 他们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深入民众 , 辅助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进行更好的管理 , 我们一般称之为“辅警” 。刘某就是云南某地公安机关招募的一名辅警 , 他平时的任务就是在指定的区域巡逻 , 一旦碰见什么打架斗殴 , 拉皮条的现象 , 他就需要去制止 。 这天晚上 , 刘某身着警服 , 和同事丁某在任务区域内执行例行巡逻任务 。
他负责的这片区域是卖Y嫖娼活动的多发区域 , 在此之前 , 刘某还曾在这里多次协助警方打击此类活动 , 自那以后 , 这种现象就少了很多 , 但这种灰色产业是不可能根除的 , 过不了多久 , 这些不法分子又会开始蠢蠢欲动 , 这也是刘某在这里巡逻的原因 。
夜晚的巷子里很安静 , 一些站在门口揽客的女子隔着老远就看到身着警服的刘某 , 然后纷纷溜进了屋子里不敢冒头 。 但也有没能及时发现的 , 刘某和丁某果然发现了一个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子站在路口 , 于是两人将其控制 。

刘某负责留下对其进行处理 , 丁某则继续出发到附近巡逻 。 女子叫小芳 , 是这附近的一个风尘女子 , 她很清楚 , 要是被抓住了 , 以后的“生意”就做不成了 , 于是她趁着刘某一个不注意 , 然后撒腿就跑 。刘某岂能放过她 , 也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 就这样 , 两人一追一逃地跑进了小芳的出租屋当中 。 这下小芳没地方跑了 , 刘某也停了下来 , 大口喘着粗气 ,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 , 小芳的出租屋里亮着一盏红灯 。
这个时候刘某也才正式看清了小芳的脸 , 她本就长得不差 , 特别是在特殊灯光的照射下 , 更是凸显出一份别样的风情 , 刘某见状竟然对小芳动了邪念 , 这时的他似乎忘记自己肩膀上还挂着警徽 。
他一步步地朝着小芳走去 , 小芳见状以为是刘某要来处罚自己 , 一时间害怕极了 , 随后刘某叫小芳待在原地不要动 , 然后就开始搜刮小芳身上的财物 , 小芳有些纳闷 , 之前一些姐妹被抓的时候可没有这一出 。

随后小芳才知道 , 刘某究竟要对她做什么 。 刘某开始侵犯小芳 , 虽然小芳是个风尘女子 , 但被侵犯也是她无法接受的 , 所以她就激烈地反抗着 , 但她怎么可能是刘某的对手 , 而且刘某还以各种理由威胁小芳 , 最后小芳只能任其摆布 。侵犯小芳后 , 刘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 将小芳的东西全还了回去 , 这时小芳正缩在墙角抽泣着 , 这副可怜的模样竟又让刘某邪念大发 , 他竟然再次侵犯了小芳 。 之后他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 走之前他还威胁小芳 , 不让她将今天的事说出去 。
这一夜 , 小芳怎么也睡不着 , 于是在第二天 , 小芳就来到派出所报案 , 指控刘某侵犯了她 。 刘某身为辅警姜然做出这样的事 , 公安机关相当重视 , 这关系着警方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 要是处理不当 , 社会将乱作一团 。

但刘某却为此百般辩解 , 他口口声声说小芳是自愿的 , 他称小芳两次都没有反抗喊叫 , 所以自己并不是侵犯了小芳 , 而是男女之间的你情我愿 , 但通过小芳的种种表现来看 , 很明显她并非自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违背妇女意志 ,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的即构成QJ罪 , 犯本罪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对于QJ罪的认定主要分为两个要件 , 第一是行为人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 , 在本案中 , 刘某以暴力和自身辅警身份为威胁 , 使小芳无力且不敢反抗 , 两次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 完全符合这一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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