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河南男子举报悬案,被村霸报复砍去双手成残疾,恶霸被判死刑( 二 )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 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王长在手段残忍 , 主观恶意极深 , 砍断了王好让的双手 , 属于情节极其严重的故意伤害 。 同时他还构成了入室抢劫 , 因此在2008年 , 法院最后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

而跟随王长在一起对王好让进行伤害的同伙 , 同样也被判处了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但无论如何王好让遭受到伤害都无法复原 , 因此法院除了判处王长在死刑 , 还宣判其赔偿王好让68万元的补偿 。
可王长在本身就穷困潦倒 , 家里也没有钱 , 只有一套不大不小的房子 , 最多值20万 。 法院还得考虑王长在的家人 , 一旦将房子卖掉 , 其妻子孩子和父母只能流落街头 。 最后法院和沁阳公安局协商 , 由公安局出面赔偿41万元 。 毕竟当初王长在逃出医院 , 公安局监管人员也有一定责任 。
【07年河南男子举报悬案,被村霸报复砍去双手成残疾,恶霸被判死刑】至此这桩村霸复仇伤人案到此结束 , 王长在也终于为自己罄竹难书的恶行付出了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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