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妇女为还赌债,伙同19岁女儿骗婚30多次,涉案110万( 三 )


苏娟等人的犯罪事实已经理清 , 但前面提到过 , 苏娟平均一星期不到 , 就会带女孩们出去行骗一次 。 如此高的频率 , 怎么行骗半年多 , 才被人告发呢?
原来 , 他们在每次行骗得手后 , 都会找出各种理由 , 诱导或者迫使男方主动悔婚 。
如果男方闹得厉害 , 他们就全数退回彩礼钱 , 如果男方碍于面子或自认倒霉 , 他们便可分文不退 , 逃之夭夭 。 据他们交代 , 多数男方家庭 , 基本上属于后者 。
在这些受害者中 , 很多人家境都不是太好 ,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 他们才会急于用彩礼“买”下相亲女孩 。 为了满足女方家庭开出的条件 , 有不少受害人家庭几乎是借债凑齐彩礼 。
据办案民警所说 , 有些家庭至今仍在努力偿还债务 , “人财两空都算是好的结局 , 最惨的是为了给彩礼欠了债 , 而这些债 , 他们还不上 。 ”
除了经济上的损失 , 受害人还饱受家人的埋怨与旁人的非议 , 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
其中一名被害人曾诉苦 , 他说:“后面再相亲 , 人家知道我被骗过 , 就不同意了 , 我自己也会疑神疑鬼 , 怀疑是不是又遇到骗子了 。 ”
【2015年,江苏妇女为还赌债,伙同19岁女儿骗婚30多次,涉案110万】
法庭审理接近尾声时 , 苏娟情绪失控 , 嚎啕大哭 , 哭得几乎要瘫倒在地上 , 被庭警扶起后 , 她向审判长求情 , 希望念在孩子们是初犯的份上 , 从轻处理 。
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 , 无论是初犯还是逼不得已 , 都要接受应得的法律制裁 。
2016年12月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苏娟、陈立虎等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苏娟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处罚金22万元 。 被告人陈立虎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处罚金20万元 。 被告人刘静、刘东犯诈骗罪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年 。 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到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

结语
儿子娶妻 , 是多数中国父母心中的头等大事 。 在旧观念里 , 结婚生子的主要目的 , 是为了传宗接代 , 而这个“重任” , 只有儿子能完成 。
与之相对的是 , 乡土社会中 , 女孩既不能传宗接代 , 结婚后也不能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 , 没结婚时还要花费家里的钱 , 因此 , 农村中男孩越来越多 , 女孩则越来越少 。

同时 , 根据婚姻补偿理论 , 女儿嫁给男方家庭后 , 女方家庭则损失一个劳动力 , 彩礼则是对女方家庭的一个补偿 。
一边是重男轻女导致性别比失衡 , 另一边是农村女青年更倾向于嫁给城里人 , 在这双重背景下 , 农村彩礼不得不持续攀升 , 这给单身男青年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经济压力 。
即便如此 , 为了儿子的婚事不惜倾家荡产的农村父母 , 仍然比比皆是 。 本案的一名受害人母亲曾说:“娶老婆太贵了 , 娶了就没钱了 , 但没什么比儿子娶上老婆更重要 。 ”
然而 , 婚姻不是买卖 , 通过大额彩礼“买”媳妇的做法 , 实在是本末倒置 。 也容易被苏娟这样的骗婚团伙瞄上 , 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
对此 , 相关部门应该在这种婚姻诈骗案件多发的乡镇 , 以典型案例为例 , 挖根源、论危害 , 对广大村民晓之以法、明之以理 , 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 。
“同时间相亲的XX家 , 人家已经抱孙子了 , 我们家还在打工还债 , 债还完了 , 还要攒彩礼 , 不知道哪天才能抱孙子 。 ”
这是本案中另一名受害人父亲的抱怨 , 寥寥数字 , 尽显农村父母的辛酸、无奈和封建 , 这样的心态 , 很难不被骗子当成猎物呀 。
婚姻不能买卖 , 换来的只有互相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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