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6万买房拆迁赔419万,卖家反悔了,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 二 )


魏思丽激动不已 , 等待着最终公布拆迁款的那天 , 可还没等多久 , 一个麻烦就找上门来了 。

二.原房主找上门 , 索要150万这天 , 一位不速之客敲响了魏思丽家的房门 。
魏思丽抬眼一看 , 居然是刘亚云母子 , 而刘亚云也开门见山 , 直接说起了拆迁的事儿 。
原来她已经听说了拆迁419万的消息 , 这是来分割拆迁款的 。 可是 , 刘亚云凭什么呢?这房她15年前就卖了 , 还有合同为证 。
魏思丽正纳闷时 , 刘亚云却说:“我们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怎么可能无效?魏思丽刚想反驳 , 刘亚云又说:
“你体谅体谅我这个家庭 , 不是说跟你赖 , 我们都有情有义的 , 念在当年你多给我5000的情分上 , 我只要小头 , 150万 。 ”

开口就是三分之一 , 魏思丽哪里肯干?她以为刘亚云是后悔了 , 所以才想来分钱 , 可买卖合同不是儿戏 , 不是撒泼赖皮就能推翻的 。
魏思丽不再听她胡说八道 , 便将人请了出去 。
可接下来的事却令她始料未及 , 2018年3月 , 魏思丽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 刘亚云居然把她起诉了!
在诉讼请求上 , 刘亚云要求法官判决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让魏思丽返还房屋 , 其次 , 在合同无效的基础上 , 对拆迁款进行分割 。

听到刘亚云的诉求 , 魏思丽都无语了 。 这人是想钱想疯了吧?当初明明双方都仔细审阅的合同 , 怎么可能无效?
魏思丽全当这人在无理取闹 , 可令她不敢置信的是 ,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 , 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听到这个消息 , 魏思丽又惊又气 ,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 , 问题本身不是出在合同上 , 而是刘亚云钻一个空子 。
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一项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 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
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 , 2003年 , 刘亚云的房子正属于农村宅基地的性质 , 而是魏思丽恰好又是城市户口 , 因此 , 按照规定 , 两人的房屋买卖根本就违背了规定!
而违背国家规定的合同 , 当然也是无效的 。

原来刘亚云是发现了这一点 , 才敢有恃无恐地找上门要钱 , 甚至将她一纸状告 。
得知真相后 , 魏思丽心里实在不是滋味 , 毕竟大家都是普通小老百姓 , 做不到熟知每一条国家规定 。
而且 , 她怎么也没想到刘亚云机关算尽 , 魏思丽感觉自己仿佛被蛇咬了 , 当初的善举不仅没有回报 , 反而遭到背信弃义 , 难道好人真的没好报吗?
不 , 她坚决不服!
2018年10月 , 一直传闻的拆迁款的数额最终公布 , 的的确确是419万!
魏思丽决定最后争取一次 , 她来到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 立即提交了诉状 。

在魏思丽看来 , 首先 , 这桩房屋买卖已经过去十五年 , 刘亚云一家从没提过“违规”这件事 , 眼看现在到了拆迁的节骨眼 , 刘亚云便立马上诉 , 可见其居心不正 。
其次 , 这次拆迁之所以能拿到419万的补偿款 , 主要是因为她把房子扩建了三倍 , 否则拿不到这么多钱 。
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 , 法院也觉得相当棘手 , 实在不好判 。
这一次 , 法院会站哪一边?419万的巨款又会花落谁家?
最终判决结果 , 是否公正?“合同风波”到了白热化阶段 , 魏思丽和刘亚云都很紧张 , 而法院也在繁忙地处理中 。
刘洪军是这起案子的主要审理法官 , 他认为 , 必须要考虑合同无效的问题 , 也不能因为合同无效就完全忽视魏思丽的付出 。
根据情况分析 , 两人都没资格独占这419万元 , 那这笔钱怎么合理分割 , 成了最难的问题 。

首先 , 拆迁补偿款总额419万:分为房屋补偿款323万 , 以及团签奖励费96万 。
而房屋补偿款中 , 又分为刘亚云本身房屋面积146平方米的钱 , 以及魏思丽后来扩建房屋284平方米的钱 。
在后来扩建这部分中 , 刘亚云一分钱没出 , 完全是魏思丽自己的贡献 , 所以这一部分对应的房屋拆迁款 , 属于魏思丽一人 。
魏思丽这部分扩建的钱算好了 , 那刘亚云原本的146平方的补偿款又该怎么算呢?

法官说 , 这部分的钱也应该两人都有份 , 具体的比例 , 应该按照对错比例来算 , 如果双方都有错 , 那错得多的人 , 就少分点钱 。
那怎么看谁错的多呢?
法官认为:虽然魏思丽和刘亚云的这桩房屋买卖都有错 , 但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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