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一般公务员不会调往事业单位 。当公务员从行政单位调到事业单位任一把手领导干部时,我知道一个县是这样处理的:兼任与这个事业单位密切相关的行政单位党组成员,继续保留公务员身份 。比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县住建局党组成员,移民服务中心主任和河务服务中心主任都兼任水利局党组成员,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商务局党组成员,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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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主的情况实属常见,公务员调整到事业单位任职,应该是当领导,任职通知起你不再是公务员的身份,工资也不再是公务员的工资,一切待遇从其事业单位的规定,但档案里的公务员登记表并未抽出,不存在取消的问题 。如果是今后回机关还是方便的,如果是在事业单位干到退休的,公务员身份就无意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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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组工政策要求,确实应该随着所调动单位性质转变人员身份,但是很多地方却不是这样的,尤其在区县以下单位,混编混岗现象相当严重 。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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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混编混岗的现象

体制内机构越大,编制职数越多,一般不会出现混编混岗情况 。通常在市直机关以上的单位,基本上分得比较清楚,工作在什么单位就是什么编制身份,虽然可能机关也有事业编制,但是大部分都是借调的,也就是人员的编制并不在机关单位 。

然而,在区县以下单位,很多时候一个局公务员编制就那么几个,人手根本就不够,所以必须得通过混编混岗的方式缓解人手不够的压力 。因此,在区县机关就会出现各种编制的人员了 。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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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以成都市的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

成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还是很严格的,事业单位就是事业编制人员,机关就是公务员,参公单位就全部都是参公人员,在市级机关中,没有身份交叉的情况 。当然,单位的聘用人员除外 。

比如去年,成都市教育局长就去成都大学任职党委书记了,他在教育局就是严格的行政编制公务员,但是调动到成都大学后身份就变成了事业编制,不过他的级别都是一样,都是副厅级,这个也叫成都市的正局级 。

虽然成都市参公身份跟公务员身份交流没有障碍,但是市直机关是没有参公身份人员的,当然可能有参公人员在局机关工作,但是这些人的任职单位通常都在机关下属参公单位,只是通过借调在机关工作而已 。同样,机关里面也有大量的事业编制借调人员 。

但是,成都市所属区县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同样一个机关,里面什么身份的人员都有 。比如以前我在武侯区某局工作,当初我们的科长就是事业编制人员,他的命令也在我们局,只是他虽然是科长,但是不能叫科长,叫科室负责人,但是待遇跟其他公务员科长都是一样的,包括目标奖的系数 。

只是因为身份原因,虽然是混编混岗,干得活都差不多,但是事业编制还是不能享受车补待遇 。

区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很多也是机关公务员过去任职的,但是在区县并没有要求他们转变身份 。也就是说,即使去当了下属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但是身份依然是公务员 。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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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所以题目所说,公务员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身份,这个还真不一定 。在级别大的机关,通常以单位属性来定身份;在县以下单位,通常调动是不影响身份的 。

虽然中组部对严禁混编混岗的情况有明确规定,但是因为各个地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困难,有时候也没有办法严格落实 。

但是有一点是明确规定的,那就是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如果去国有企业任职,那么他必须放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身份,这一点通常各个地方落实的还是非常到位 。

你们所在的单位,有没有混编混岗的情况呢?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职中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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