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女儿离奇失踪,12年后村民改造旱厕,竟在下面挖出她的遗骸( 二 )


她以为自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隐瞒婚恋史 , 这样杨某就不会嫌弃自己 , 但是“纸包不住火” , 村里人其实都知道她之前与野男人私奔的风流韵事 , 当杨某偶尔听人说起后 , 心中便产生了怀疑 。 只要一旦信任有了裂痕 , 再想修补就很难了 。

在杨某的逼问下 , 曾晓兰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的过往 。 她以为自己生过孩子的事儿并不算什么 , 但是杨某却十分在意 。 他真正在意的不是曾晓兰的历史 , 而是她对自己没有完全坦诚 , 多次包庇这段经历 。 两人因此经常吵架 , 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

此后 , 杨某对她的感情逐渐变淡 , 还因此移情别恋 , 爱上了其她女人 。 而曾晓兰发现杨某的出轨事实后 , 直接找上了小三并与她扭打在一起 , 还抓伤了她的脸 。 杨某因爱惜情妇的美貌 , 由此对曾晓兰产生了怨恨 。
2002年11月3日 , 在他们俩因为出轨之事吵得不可开交时 , 杨某直接操起菜刀疯狂地报复曾晓兰 。 直到他反应过来时 , 曾晓兰早已倒在血泊中失去了呼吸 。 此后 , 杨某将尸体埋在附近旱厕旁 。 但是因为心中有鬼 , 常常看到幻觉 , 于是在几个月后又挖出了骸骨 , 扔到了旱厕里 。 曾晓兰死后 , 杨某便如愿以偿地和情妇结了婚 , 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
可悲的是 , 在曾晓兰失踪的这段时间里 , 亲友从不曾询问过她的行踪 。 她的父母还以为曾晓兰又离家出走了 , 并没有理会她失踪的事情;曾晓兰在村里几乎没有朋友 , 因为她行事太过荒唐 , 很多妇女都绕着她走 , 不敢与她牵扯上关系 。 因此 , 曾晓兰的命案一直没有人察觉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杨某杀害了曾晓兰 , 触犯故意杀人罪 , 并且有“杀害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的加重情节 , 最终法院判决他死刑 。

杨某无疑是罪大恶极的 , 不过本案中曾晓兰的一系列行为其实也是她悲剧的源头之一 。 曾晓兰仅仅因为爱情 , 就完全抛弃了原生家庭 , 并且在恋爱过程中因被爱情蒙蔽了头脑 , 没有看清伴侣的真实面目 。 在经营婚姻时 , 她的很多行为也容易激发矛盾 。 虽然我们不能就此认为她是命案的过错方 , 但如果她能够对自己负责 , 对父母负责 , 对家庭负责 , 说不定就可以避免这场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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