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被父亲送给好友当压子,15岁离家打工养家,被养父母连告17年( 四 )


经过法院的调解 , 双方达成了协议:
李文喜每年支付1000元生活费给李少年夫妇 , 先一次性支付5年的生活费5000元 。
2010年10月 , 李文喜再次收到法院的传票:
李少年以生活标准提高 , 09年患大病为由 , 再次起诉了李文喜 , 要求增加生活费用 , 并且负担李少年三分之一的医药费13679.19元 。
李文春说 , 这笔医药费是笔不小的支出 , 仅靠他们承担不了这笔费用 。

李文春真的差这笔钱吗?
李文喜的堂姐说 , 李文春整日开着别克车 , 可堂弟李文喜整日开着电动车 , 两人的差距肉眼可见 。
法院最终判决 , 李文喜每年支付李少年、周凤珍每年稻谷400斤 , 食用油12斤 , 煤球400个 , 零用钱720元 , 2011年1月起的医疗费用 , 凭票据承担三分之一 。
这起官司 , 彻彻底底伤了李文喜的心 。
因为当年打过官司的那栋房子 , 2010年被拆迁 , 这次拆迁 , 两位老人拿到了44万元的拆迁费 , 他们购置了三套房屋 , 两位老人根本不存在生活困难的问题 , 更没理由要增加生活费 。
可周凤珍说 , 三套房子都不是自己的 , 是小儿子李文春的:
“我一无所有了!我们一样没有了!”
“那时候叫小儿子拿钱给我们还债 , 我们没有钱还债了 。 ”

这些说辞 , 李文喜根本不相信:都还债了 , 他哪来的钱买房!
他觉得 , 如果这样 , 自己也应该要求继承权:
“我什么都没有 , 你还惹我!”
李文喜忍无可忍 , 2011年 , 他起诉了养父母 , 要求分割房屋拆迁所得的三套房产:
“我再不自卫 , 活在这世上 , 还有什么意义呢?”
最终 , 李文喜败诉了 , 因为他们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 , 也就没有了继承权 。

2015年 , 周凤珍再次将李文喜告了 , 要求给付李少年的丧葬费3700元 。
连村民们都没想到 , 双方的官司能打这么多年 。
法庭上 , 周凤珍情绪激动 , 不停控诉李文喜忘了李家的养育之恩 。
李文喜则提出 , 要自己出丧葬费 , 必须把房产平均分配给自己!
最终 , 法院驳回了周凤珍的诉讼请求 , 法官解释:
首先 , 两人从未对丧葬费有任何要求;
其次 , 双方解除收养关系长达16年 , 很难按风俗习惯让李文喜承担丧葬费 。

官司结束后 , 冷静下来的双方都对如今的局面很是感慨 。
李文春说:
“结婚前 , 我们都是喊哥哥的 , 不喊名字 。 ”
李文喜也说:
“做梦还会经常做到那段岁月 , 梦见这一家子人 , 李文春、李文霞、养父、养母 , 都是普普通通 , 平常生活 , 我亲生爹妈我都没做到过 。 ”
虽然那段时光并不幸福 , 可李文喜还是会梦到李家人 。
可如今 , 亲情不再 , 恩情也变了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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