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授因手术逝世,丈夫状告医院非法行医,索赔540万( 三 )


抗凝治疗在预防心源性栓塞、脑静脉及静脉窦血栓、深静脉血栓形成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 常用的抗凝药物有口服制剂、静脉制剂和皮下注射制剂等 。
那么熊卓为的死因是医院没有进行抗凝治疗导致的吗?非医疗人员又意味着什么呢?
痛失爱妻的王建国认为 , 北大第一医院在对妻子熊卓为的手术及后续治疗及抢救过程中存在着巨大过失 , 而这些过失直接导致了妻子熊卓为的死亡 。
2006年4月 , 王建国将自己发现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了汇总 , 给北大第一医院的领导写了一封信 , 向医院索赔50万元 。 院方对此会作何回应呢?

经过医院对熊卓为死因的调查 , 院方认为熊卓为是死于名叫急性肺栓塞的术后并发症 , 绝不是医生的不专业导致的 。
院方也解释道 , 这种类型的手术并发症来得非常凶险、而且往往难以预测 , 如何诊治这种并发症时至今日依然是一个世界级的医学难题 , 并不是院方的过错 。
对于北大第一医院这样的回应 , 王建国感到十分的寒心 , 也异常的愤怒 , “我的妻子在你们医院出了意外 , 你们却一再地推卸责任 。 ”
在和医院多次协商依然没能获得自己欣慰的结果时 , 王建国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时隔一年后 , 王建国将北大第一医院告上了法庭 , 并索赔540万元 , 并且聘请了相关律师对妻子的治疗过程进行更进一步的调查 。
随着调查的进行 , 王建国发现了更为严重的情况 , 妻子熊卓为的病历竟遭到了院方的恶意篡改 。
其中在记录病情的部分许多关键信息都遭到了篡改或者抹去 , 刻意对熊卓为原先的病情进行夸大 , 在手术后的查房记录上 , 也并没有记录熊卓为因血栓导致的疼痛感受 。

院方就这样将许多事实加以混淆 , 而且在熊卓伟的许多身体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的时候 , 主治医生就给熊卓伟进行了手术 , 并在手术后篡改了这些报告产生的时间 。
更离谱的是 , 熊卓为的死亡时间竟然都出现了出入 , 也就是说熊卓为的死亡时间竟然有三个 。
医嘱单上这样记录着 , 1月31号的上午3点30分 , 尸体处理一次 , 显示病人已经死亡 。
而在死亡志里边记录的死亡时间则是上午4点50分 , 当时熊卓为经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 。 而在证明熊卓为死亡的心电图上 , 心跳停止的时间则是6点53分 。
院方对此的解释是 , 在第一时间确认熊卓为的死亡后 , 是家属强烈要求再进行抢救的尝试 , 而院方对此也表示理解 , 所以又进行了长时间的尝试 , 并不是院方刻意地去修改这些时间 。
院方认为是王建国干扰了抢救工作 , 而王建国则表示自己当时绝对没有对医生进行干扰 。 双方各执一词 , 争论逐渐开始了愈演愈烈的趋势 。
在后续的调查中 , 王建国的律师又发现了医院一个致命的漏洞 , 也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那个词“非医疗人员” 。
在当时对熊卓为实施抢救的人员中 , 有三个人是没有执业证书的 , 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

在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条件下是不能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 , 因此王建国在上诉的名义中加了一条“非法行医” 。
而这三人不仅参与了抢救的全过程 , 还是在没有上级医师的指导签字确认下参与的 , 他们的身份更是尚在读研的学生 。
一时间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的消息传了开来 , 大家都认为像北大第一医院这样的著名医院不该出现这种“草率”的情况 , 更何况病人还是自己医院的一个教授 。
连对待“自己人”都这样的草率 , 那普通人的生命安全还能得到保障吗?2009年7月 , 对于王建国控诉医院“非法行医”一案一审有了结果 。
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出具的司法鉴定结论认定:北大第一医院存在一定的医疗过失 , 造成了熊卓为的死亡 , 二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
基于这个结论 , 法院判决北大第一医院赔偿受害人家属75万元 , 但对原告提出的北大第一医院存在“非法行医”的行为 , 法院不予认同 。

听到这一结果 , 无论是王建国还是医院方面都觉得有些无法接受 。 王建国认为 , 医院的赔偿金额太少 , 远低于自己的预期 , 而且他认定医院一定存在着“非法行医”的行为 。
院方则认为熊卓为的死是由于术后并发症 , 而且院方在意外发生后也是尽全力组织了抢救 , 所以熊卓为的死不能归咎到医院的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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