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女子在1楼台阶摔倒,要求开在5楼的酒店赔偿:在你家吃饭的( 二 )


对于肖先生提出的态度问题 , 酒店老板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 确实是没有做好工作 , 并给予300元的慰问金 , 肖先生接受道歉 , 不过没收300元 。

小结
整件事情看下来 , 酒店确实是没什么责任 , 毕竟是开在5楼上面 , 顾客是在1楼摔倒的 , 中间还有好几间的酒店 , 要找也是就近的酒店负责 。
主要是要看楼梯是属于哪一方维护 , 文中的情况肯定是物业在维护的 , 楼梯缺口都那么严重了 , 物业方面是真的要担责 , 不是一句困难就能推脱的 。
不过肖先生也不是真的为钱来的 , 而是想要较真找出责任方 , 毕竟医药费数量也不多 , 真的想要索赔的话 , 肯定不止提出医药费这么简单了 。
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 这些才是赔偿的大头 , 而医药费真的没多少钱 , 只是他找错了维权对象 , 一开始就该去找物业方面才对 。
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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