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患癌去取钱,90万存款只剩1.52元,钱都被妻子偷偷转走了?( 四 )


江小玲和董翔在记者的多次调解下都没有达成协议 , 董翔的父母也不想让这件事这么简单就了结了 。

于是两人最后决定让法院来审判这一切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 归妻共同所有 。

这一规定表明 ,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 , 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 , 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 , 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 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 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 , 不是按份共有 。
这笔赔偿款无疑是夫妻共同财产 , 所以董翔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
夫妻本是同林鸟 , 大难临头各自飞 。

家不仅是一个房子 , 更是归宿和港湾 , 一个家不单单需要一个人支撑要靠家中的所有成员一起维护 , 既然选择了另一半就好好过日子 , 忠诚于对方 , 尽到责任 , 不要让爱的人心寒 。
江小玲和董翔走到这一步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 江小玲是有错的 , 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还迟迟找借口掏不出钱 , 毕竟生命有限 , 钱什么的可以之后再挣 。
董翔也是有错的 , 他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应该做的 , 自己出轨不说还指责妻子的错误 。
若是他安安稳稳和江小玲过日子 , 那么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 也不会有将90万转移的荒唐事 。

董翔的父母也做得不好 , 自己的儿子怎么样都能原谅 , 自己的儿媳妇只是去诉苦就恶言相向 , 明明是一家人却对江小玲那么苛刻 。
不管怎样 , 这些钱财的去留由法院作出判决 , 而江小玲和董翔的未来我们不得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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