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女子瞒着丈夫与好友偷情,儿子说的一句话,竟让情夫丧命( 二 )



步某很快被逮捕 , 他的表弟倒是望风而逃 , 不过也没能逃多远 , 之后于青州被捕 , 也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 两人堪称罪孽深重 , 共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杀人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投放危险物质罪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步某和其表弟造成10万元的经济损失 , 该数额尚未达到重大损失标准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过步某和其表弟不在情节较轻范围内 , 以他们手段的残忍之处 , 实践中一般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由于媒体没有跟踪报道 , 他们的判决结果不得而知 , 但是步某很后悔 。

他不是后悔和程某相识 , 不是后悔将他打杀 , 而是后悔自己又和梅子在一起 , 他说:“早知道就不要这个老婆了!”在他心中 , 是梅子的水性杨花导致他理智的覆灭 , 是梅子的东食西宿让他走向了地狱 , 然而纵观整个事件 , 他们互为受害者和加害者 , 都没有资格叫屈 。
文中名字皆为化名 , 图片来源网络 , 侵删 , 谢绝转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