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孩子说“爸爸把妈妈的头拿下来了”将亲爹送进警局( 二 )


警方立刻对姚某展开了调查 , 在陈桂梅的证词中 , 她觉得这个女婿不仅没有上进心还不孝顺 , 对自己的女儿还不好 , 而且她说家里人本来就不同意这门亲事 , 就是女儿闹着要嫁给他 , 言语中都是对这个女婿的不喜和痛恨 。



但是经过一系列的调查 , 警方也并未找到姚某杀妻的证据 。 而过了没多久 , 陈桂梅又跑到了警局 , 说自己的两个外孙又记起来了一些东西 , 警方立刻赶到陈桂梅家中询问两个娃娃相关讯息 。
这一次警方从两个孩子口中得知了姚某的藏尸点 , 两个孩子详细地描绘出父亲带他们去埋尸的情节 , 警方也来到了孩子口中的藏尸地 , 经过挖掘还真的挖出来了一些骨头 , 但是经过检验只是猪骨头而已 。
在一再的碰壁之下 , 警方开始对孩子的证词产生怀疑 , 五岁的孩子真的能够那么完整地讲出整个案发经过来吗?于是警方开始将孩子单独拉到一个房间进行询问 , 果然 ,  从孩子口中 , 警方得知之前他们的证词 , 都是外婆陈桂梅教的 , 他们没有看见过爸爸杀害妈妈 , 这一切都是陈桂梅编造的谎言 。



谎言败露的陈桂梅极力否认自己的罪行 , 她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  询问证人 , 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 凡是伪造证据的 , 无论属于何方 , 必须受法律追究 。
如果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 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不是有意诬陷 , 而是错告 , 或者检举失实的 , 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最终台湾当地法院以陈桂梅不是有意诬告 , 并未对其实行刑事处罚 , 但她的行为已经在极大程度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 因为当时这个案子公布之后 , 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 姚某也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 这一切都是陈桂梅引起的 。
在事后陈桂梅依旧极力指控 , 就是女婿将女儿杀害了 , 要不然为什么自己的女儿吴某不出现 , 一个人被造谣死了 , 不应该马上出现辟谣吗?警方也觉得这一点很奇怪 , 难道陈桂梅的女儿真的死了?
警方这边毫无头绪 , 而陈桂梅那边却开始四处求神 , 想要找出女儿的下落 , 为了找到女儿 , 她甚至花大价钱找来大师作法 , 还是没有一丝下落 , 陈桂梅的女儿究竟去了哪里呢?



1993 年 , 吴某失踪的案子已经过了五年之后 , 她突然又出现在了大众的眼前 , 这一次陪在她身边的还有一个两岁的小孩和新男友 。
在警方的审讯下 , 吴某承认是自己故意让流言传播这么久 , 因为之前和丈夫争吵后 , 她并不是一个人离家出走了 , 而是和自己的情人私奔了 。 为了不让丈夫和家里人找到她 , 她隐姓埋名生活了五年 。 最近是因为他们 2 岁的孩子要上户口 , 吴某才再次出现 。
按照现在的法律来看 , 吴某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 有配偶而重婚的 ,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在之后 , 丈夫姚某也是凭借此将妻子吴某和其情人告上了法庭 。 妻子吴某的一场私奔造成了一场乌龙的案件 , 面对自己年迈母亲的哭诉和孩子的祈求 , 她竟然能够如此的无动于衷 , 在整个台湾省的人都在担忧她安危的时候 , 她却心安理得的和情人一起生儿育女 。
【5岁孩子说“爸爸把妈妈的头拿下来了”将亲爹送进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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