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网友一人“驭”两女,事后两人均被五花大绑】但是警方很是清楚刑警支队里根本没有徐杰这个人 , 这说明徐杰是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 以刑警的身份和蒋芙蓉交往 。
为了进一步摸清徐杰的去向 , 警方调取了雅安市多个路段的监控视频 , 发现案发上午11点左右 , 徐杰去过多家银行 。
通过天网的追踪 , 警方发现徐杰最终到了小北街 , 还和一名男子打了招呼 。 随后警方找到了这名男子 。 这名男子称徐杰是他的狱友 。
“冒牌刑警”骗财骗色余应刚 , 时年38岁 , 户籍地在成都崇州区 , 祖籍是甘孜州康定县 。 16岁因盗窃罪入狱 , 出狱之后又继续作案 。 22年的时间里 , 有19年的时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
而最近的这次刑满释放也仅仅才过去了两个月 。 追踪的第五天 , 警方在西昌火车站旁边的一家网吧发现了余应刚的身影 。
但是当警方赶到的时候 , 余应刚早已仓皇逃离 , 就连电脑上的QQ都没有关 。 警方发现余应刚与一名“随缘”的女网友约定了3个小时后在女子居住的小区附近见面 。
2013年3月20日 , 警方在距离雅安300多公里的西昌成功将余应刚抓获 。 经过DNA检测 , 证实了余应刚就是杀害艾秋菊和蒋芙蓉的真正凶手 。
面对铁证 , 余应刚很快就对自己杀害艾秋菊和蒋芙蓉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2013年春节之前 , 余应刚刑满释放出狱 , 刚出狱的他很快就学会了上网和QQ聊天 , 并且开始不断在网上约有钱的离异女子 。
余应刚称这种刚离异的女子比较好骗 , 因为一个人住总是会感受到寂寞 , 于是他就抓住这种心理对他们实施“骗财骗色”的计划 。
2013年3月 , 余应刚以雅安市刑警的身份先后结识艾秋菊和蒋芙蓉 , 在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和两人交往 。
交往的过程中余应刚取得了两人的信任 , 知晓了两人的银行卡的密码 , 余应刚感觉刑警的身份快要暴露 , 于是决定将两人杀害 。
2013年3月14日晚上11点30分 , 余应刚和蒋芙蓉发生关系之后将她杀害 。 第二天 , 又以同样的方式将艾秋菊杀害 。
最后 , 经过调查 , 警方发现艾秋菊体内的精液是艾秋菊的另一个暧昧男子留下的 , 但是和案件并没有关系 。
律师观点本案中 , 余应刚为达到自己的骗财目的 , 自称自己是雅安市刑警 , 将艾秋菊和蒋芙蓉哄骗 , 最后为了夺取两人的钱财残忍地将两人杀害 。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 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
余应刚用尼龙绳杀害艾秋菊和蒋芙蓉 , 其行径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指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 认定余应刚犯有故意杀人罪 , 依法判处其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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