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上海女高管执意嫁老男友,发现男友秘密后,怀着孕跳楼自杀( 二 )


谭某在有家室的情况下 , 以假身份欺骗感情 , 对陈某身体及精神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 法院最后判处其对死者承担30%的责任 , 并赔偿265473元 。

谭某道德败坏、行径恶劣 , 四十多岁反来祸害一个26岁的花季少女 , 难道造成这样悲惨结局 , 只需进行民事赔偿 , 没有丁点刑事责任?有的网友提出 , 谭某早有家庭 , 却还背叛婚姻 , 引诱陈某 , 并使其怀孕 , 两人还准备操办婚礼 , 这是否能以重婚罪论处 。
网友的疑惑 , 也让我们看到大家对谭某行为的不齿 , 对其人的唾骂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 触犯重婚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不过 , 谭某的行为却不构成重婚罪 。
他以假身份骗取女性情感 , 在造成怀孕后果后 , 准备结婚 。 事实上 , 二人并未走进婚礼 , 也没有领证 , 所以这段感情应归结于婚外情 , 不属于法定重婚范畴 。 而婚外情破坏家庭婚姻 , 为《民法典》所禁止、谴责 , 却因种种原因 , 没有入刑 。

案件结果出来后 , 不少网友为陈某鸣不平 。 虽然这桩案件在法理上完美无缺、程序正义 , 在情理上却留有遗憾 。 人有七情六欲 , 法律规定严明 , 很多时候 , 法理和情理确实不能统一 , 法律严谨的规定也是为了普遍的公民权利不受损 。
【案件:上海女高管执意嫁老男友,发现男友秘密后,怀着孕跳楼自杀】最后需一提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 虽然陈父陈母干涉陈某婚姻 , 其行为不为法律允许 , 但话又说回 , 父母多年风雨 , 经验富足 , 他们的建议听一听又何妨 。 若陈某听一句劝 , 是否便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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