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姑娘羡慕闺蜜太漂亮,往其食物加催肥素,闺蜜瞬间崩溃( 二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因为小云及时报警 , 才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 但是小安的犯意明确 , 且实施了犯罪行为 , 属于犯罪未遂 , 比照既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但最后她却没有受到刑事惩罚 ,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经过诊断 , 她患有精神类疾病 ,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 , 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虽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 但是学校给了她记过处分 , 以后会被带入档案 。 小云也调换了宿舍 , 闺蜜情从此一刀两断 , 嫉妒心不仅毁了一份真挚的友情 , 以后还可能毁了她的前程 , 小安如果不能用正确的心态去面对挫折 , 恐怕一辈子都会深受其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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