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包办婚姻的悲剧,强势妻子将情人带回家中,被懦弱丈夫杀害( 二 )



丈夫引大舅哥将妻子捉奸在床 , 被情夫激怒后将其杀害之后的日子里 , 张晓每隔几天就会将程旭带回家中 , 刘小庆虽然心里清楚两人之间的关系 , 也对两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产生恨意 , 但是他还是选择了隐忍 , 决定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将两人的丑事“曝光” 。
2011年5月1日 , 刘小庆在妻子打电话的时候知道了程旭又要来家里和张晓偷情 , 于是他来到了大舅哥的家里 。

刘小庆假意邀请大舅哥来到家里一起喝点酒 , “恰巧”让大舅哥发现了在床上偷情的妻子 。 这场“捉奸在床”的戏码成功引起了大舅哥对张晓的怒斥 。

张晓在自己哥哥的怒骂下表示再也不会与程旭来往 , 会断了两人的关系 。
但是在大舅哥离开之后 , 张晓再次偷偷将程旭带入家中 , 和程旭保持暧昧关系 。 2011年5月11日 , 程旭和张晓发生关系后主动找到了刘小庆 , 嘲笑地向刘晓庆说道 , 她爱的是我 , 你又能怎么样 , 有本事你杀了我啊 。

刘小庆在承受妻子长时间的出轨和冷暴力之后心理已经十分扭曲 , 听到程旭的挑衅的话后 , 立即猩红了眼 , 拿起一旁的菜刀对着程旭的脖子砍了下去 。

几分钟过后 , 刘小庆清醒了过来 , 菜刀从他无力的手中脱落 , 他自己沾着满身的血迹也直愣愣地跌坐在地上 。
律师观点本案中因为张晓和程旭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 从而导致了刘小庆与程旭之间的矛盾 。 在程旭的言语刺激下 , 刘小庆彻底失去理智 , 将程旭残忍地杀害 。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 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

刘小庆用菜刀将程旭杀害 , 其行径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指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 认定刘小庆犯了故意杀人罪 , 但鉴于其自首态度良好 , 所以减轻了惩罚力度 , 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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