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杀妻案:富豪为娶情人,雇大厨催肥妻子,让妻子在甜蜜中死去( 二 )



【重庆杀妻案:富豪为娶情人,雇大厨催肥妻子,让妻子在甜蜜中死去】2008年的1月份 , 郑锦阳看着瘫坐在沙发上的杨某涵 , 觉得使其成熟 , 借着结婚纪念日的由头 , 郑锦阳亲自下厨 , 给杨某涵做了一桌子菜肴 , 皆是大补之物 , 对此时的杨某涵来说百害而无一利 , 不知是杨某涵太过幸运 , 还是老天爷也看不下去 , 郑锦阳并未得逞 , 杨某涵惊险躲过一关 。
不甘心的郑锦阳在同年的6月24日 , 再次计划了一场鸿门宴 , 这次 , 杨某涵永远沉睡在了自己丈夫制造的“甜蜜”中 。 突然得知自己女儿死讯以及死因之后 , 杨家夫妻无法接受 , 因为这么多年来自己女儿的高血压一直都控制得很好 , 不可能突然发作 。
他们认为女儿的死 , 另有他因 , 经过一番打听调查 , 杨家夫妻得知了郑锦阳出轨的事实 , 这让他们越发生疑 , 为了查明真相 , 夫妻俩报了警 。 警方经过调查确认郑锦阳有通过饮食以及调换药物谋杀妻子的嫌疑 , 郑锦阳在被抓之后也承认了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实 , 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行刑事拘留 , 等待审判 。

故意杀人罪属于暴力性犯罪 , 该案件中 , 郑锦阳属于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 , 具有极强的主观恶意 , 为了合理霸占妻子财产和情人私奔的动机极其卑劣 , 加之其谋杀的是与之朝夕相处的妻子 , 罪行更加一等 , 应作重罪处理 。
依据《刑法》规定 , 犯故意杀人罪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在 , 情节严重者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情节较轻者 , 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郑锦阳罪孽深重 , 无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 最终依法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害人终害己 , 天理难容罪人 , 郑锦阳什么都想要 , 却什么都没有得到 , 原本拥有极高社会地位的他因为心里的贪欲作怪 , 最终输掉了自己的命 , 还留下了一个忘恩负义的名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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