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2019年,甘肃一场荒唐的婚外情酿成的灭门悲剧( 二 )


【案例回顾:2019年,甘肃一场荒唐的婚外情酿成的灭门悲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陈晓峰和安老大的行为 , 属于寻衅滋事 , 不过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 , 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 , 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 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 , 继续实施前列行为 , 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 因此 , 公安机关对陈晓峰给予了批评教育 , 就让他回家醒酒了 。
然而 , 谁都没有想到 , 危险却在之后悄然逼近 。 陈晓峰过完生日后 , 便决定实施报复 。 他拿着一根木棍 , 在次日凌晨三点多潜入了安家 。 彼时 , 安家老三、安星丽及安家大嫂睡在卧室里 , 他持木棍依次将其残忍地杀害 , 并将安星丽的尸体带到了自家祖坟埋入其中 。 他心里想的是 , 安星丽活着不能与他在一起 , 那么他便把安星丽杀害 , 这样就可以永远与她葬在一起 。
如此偏激的爱 , 真的是爱情吗?

不论他究竟出于何种动机 ,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 且罪行十分严重 , 杀害了三个人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陈晓峰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

从陈晓峰的经历中 , 我们可以隐约窥探到他的心理 。 事实上 , 他多半不是真的爱安星丽 。 若是真的爱一个女子 , 应当能够给她一个安定的未来 。 然而陈晓峰自从与安星丽交往开始 , 就已经踏入一个错误的领域中 。 若是他为了安星丽而离婚 , 虽然对不起妻子和孩子 , 但是对于安星丽而言也是问心无愧的 。 可是他既辜负了自己的家庭 , 也辜负了安星丽 , 还自诩一往情深 , 这样的爱情让人无法接受 , 不可能令人感动 。 安星丽其实也活在一个虚幻的梦境里 , 若她能够认真听从父亲的话 , 不去接触这样危险的人 , 或许也能够避免这次灾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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