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名无业青年为满足自己的兽欲,将妙龄少女囚禁山村小屋(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 从重处罚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 , 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三人虽然没有导致阿娟重伤或死亡 , 但在非法拘禁的途中不仅对阿娟实施了暴力 , 还有侮辱情节 , 因此需从重处罚 。
除此之外 , 三人轮流对阿娟实施侵犯构成QJ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QJ罪 , 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LJ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虽然三人没有其他情节 , 但却构成了LJ , 法院应当以十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 , 在加上三人的非法拘禁罪 , 等待他们的 , 很可能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当然在这其中 , 徐某曾帮助过阿娟 , 也让阿娟避免被杀害的悲剧 , 在得到阿娟的谅解后 ,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无论如何 , 三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而阿娟也应该吃一堑长一智 , 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 , 更加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 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 否则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 她可不一定还能如此幸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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