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杭州一女子在洗浴中心过夜,事后发现怀孕,罪魁祸首是老板( 二 )



陈伟东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 , 量刑应当是三到十年 。 2008年8月13日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审理 , 判定陈伟东犯QJ罪 ,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 还有那个助纣为虐的大堂经理 , 他帮助陈伟东下药可认定为帮助犯 。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是从犯 。 对于从犯 ,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所以大堂经理也必须要面临法律的惩戒 , 只是他的刑罚对比主犯陈伟东要轻很多 。 他的量刑结果法院尚未公布 , 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审判 。
有人可能会认为李楠楠太过大意 , 居然敢在这种地方睡觉 。 她只是正常地去消费 , 何罪之有?错的难道不是陈伟东这样居心不良的小人吗?人们之所以对这样的娱乐场所没有好的印象 , 正是因为在这种地方有太多像陈伟东这种居心叵测的小人 , 将这种本来只是娱乐消遣放松的地方弄得乌烟瘴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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