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名学生因嘴馋偷邻居家桃子吃,翻墙时触电身亡,摧毁3个家庭( 二 )


而三个小孩入户盗取他人财物 , 虽然还没到量刑的程度 , 但本身也存在过错 。 三个小孩子还未成年 , 根据原《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 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显然三个孩子的监护人 , 也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
因为被害人有错在先 , 而李江妻子本意不是要致人死亡 , 最后三个孩子的家长决定私了 。 经过协商后 , 李江对三个孩子各赔偿20万 , 随后在当地部门的监管下 , 李江将院墙和铁丝网全部拆除 , 家里的桃树也连根拔起 。

虽然安全隐患已经拔除 , 但伤痛却不是那么轻易能过去的 。 在这个案件中 , 李江夫妇肯定是存在过错的 , 家中遭窃 , 没人高兴得起来 , 但解决的办法并非一种 , 他们却选择了最极端的 , 但孩子的家长也难辞其咎 。
作为监护人 , 孩子的父母有义务关注孩子的心理和身体的健康 , 要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 孩子小时候能为了鲜美的果子 , 抛弃道德行偷窃之事 , 如果家长不加以纠正 , 那么长大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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