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警花”带男友回家,穿警服给他看,不料把他吓得报警( 二 )


警方十分疑惑 , 于是想将该妇女带回派出所 , 详细询问她被骗的经过 。 然而这名妇女却连连推脱 , 表示自己又不想追究了 。 办案人员有些狐疑 , 认为这名妇女很是奇怪 , 于是强行将其带回了公安机关 。 在章某见到该名妇女时 , 竟当堂识破:“她就是陈萱萱!”
虽然这名妇女和照片上的大美女实在不像一个人 , 不过章某认识陈萱萱的声音 , 所以能准确识别 。 而陈萱萱也如被吹破的气球 , 彻底泄了气 , 供述了自己诈骗的过程 。 原来 , 陈萱萱所谓的父母、朋友 , 其实全都是她一个人扮演的 。 从她的住处 , 警方搜出四个手机 , 分别代表着四个人设 。 她给陈萱萱设立一个社交环境 , 目的就是为了使受害者信任自己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很显然 , 陈萱萱已经触犯了招摇撞骗罪 , 冒充警察以谈恋爱的名义诈骗他人钱财 。
另外 , 她可能还涉嫌诈骗罪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虽然本案的判决结果尚未公布 , 不过想必陈萱萱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 。 像这样的犯罪分子是非常可恶的 , 她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情感 , 使其财产受损;而且更重要的是 , 她的行为破坏了我国公务人员的形象 , 影响十分恶劣 。 对于这样的人 , 只有严酷的刑罚才能使其悔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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