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一女子与装修工人偷情,丈夫发现后崩溃实施物理阉割( 二 )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 是犯罪未遂 。 对于未遂犯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撇开敲诈勒索不说 , 吴某对胡某实施“物理阉割”、故意非法损害对方身体健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故意伤害 , 且已经造成了重伤后果 。
胡某送医后 , 经诊治虽然没有生命危险 , 但因为伤情严重 , 后续治疗费用高昂 。 这意味着吴某要被追究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因为妻子和胡某有私情关系 , 向胡某索要钱财不得、怒而报复泄愤的吴某 , 要面临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 不过胡某先和对方妻子保持不当关系 , 量刑时或将作为一个被害人存在过错的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
至于胡某 , 他为了一时的婚外刺激与同乡兼邻居的妻子来往 , 最终尝到恶果 , 可怜之人有可恨之处 。 事后 , 虽然妻子杨某对他表示原谅 , 愿意继续照顾他 , 但这一事件多少会影响到夫妻间的关系 , 早知如此 , 何必当初 , 经不住诱惑往往会自招祸患 , 安心过日子 , 也不会有这出了 。
【2013年,广东一女子与装修工人偷情,丈夫发现后崩溃实施物理阉割】(涉及隐私 , 当事人为化名 ,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 配合叙事 。 温馨提醒:尊重原创 , 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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