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女子因三岁女儿淘气不听话,将其吊死鸡棚,被捕后拒不承认( 三 )


尽管张娟多次声称 , 自己在案发前没有吸毒 , 并且对于案发当天的具体情况也记不清楚 。
但在法庭上 , 警方拿出确凿的证据时 , 张娟却沉默了 。
“我很爱我女儿 , 我怎么会杀她呢?这件事不应发生的 , 不应该发生的 。 ”张娟哭着说道 。
“证据就摆在你面前 , 你还不承认吗?”法官看向哭泣的张娟说道 。
过了许久 , 张娟才缓缓说出了自己杀害女儿晶晶的过程 。
原来在案发当天 , 张娟之所以会和母亲发生争吵 , 是因为母亲在她家中又看到了吸毒所用的工具 。
这让母亲十分气愤 , 直接上前打了张娟一巴掌 , 并警告她要是再敢吸毒 , 自己就亲手把她扔到监狱里 , 让她在里面好好清醒一下 。

一听到这话 , 张娟瞬间就不乐意了 , 上前跟母亲发生了剧烈的争吵 。
由于在母亲来到之前 , 张娟刚刚吸食过毒品 , 整个人的神志有些不清醒 , 认为母亲是在故意挑刺 。
而这时 , 一旁的晶晶看到母亲和外婆吵架 , 害怕地哭了起来 。
等到母亲走后 , 张娟的心情变得更加暴躁 , 再加上女儿的哭声 , 让她产生了幻觉 , 认为女儿是故意来折磨自己的 。

于是 , 张娟便带着女儿来到张大爷家的鸡棚 , 不顾女儿的挣扎和哀求 , 将其吊死 。
因为张娟是在吸食毒品后产生的犯罪行为 , 所以当地的检察机关对于张娟刑事责任的认定问题 , 就显得尤为重要 。
为了证明张娟在案发之前的确吸食过毒品 , 海门市警局在将张娟抓捕后的第一件事 , 就是对她的体液进行了检查 。
根据检查结果显示 , 张娟的体内又药物毒品的残留 , 这也就证明了在案发之前 , 她的确吸食了毒品 。

同时 , 张娟的丈夫还曾向警方反应 , 张娟在某次吸食毒品过后 , 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幻觉 , 指着女儿晶晶对他说道:“这不是我女儿 , 她是魔鬼 , 是魔鬼 , 是别人种到我肚子里面的 。 ”
张娟丈夫所说的这件事 , 让检察机关意识到张娟很可能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
倘若张娟真的是在精神病发作的状态下 , 将自己的女儿吊死 , 那么这起的案件的性质就会变得更加复杂 。
为了证实张娟究竟是否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 当地检察机关与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取得联系 。
经过卫生中心的鉴定 , 确认了张娟的确患有甲基安非他明所导致的精神障碍疾病 。 但这一行为却是张娟故意任由自己吸食毒品所导致的 。
这也就说明了 , 张娟的病情和其他重症精神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

经过一番慎重的考虑 , 当地检察机关采纳了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 , 认为张娟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涉嫌故意杀人罪 。
在2014年4月22日 , 检察机关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
关于张娟刑事责任的认定 , 已经告一段落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 , 对犯故意杀人罪的嫌犯当处以死刑 , 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 ,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可在张娟归案之后 , 却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 。
那就是 , 她已经怀孕了 。
张娟作为一名在审判时 , 怀有身孕的嫌犯 , 法院又会对其做出怎样的审判?

法院审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 对审判时怀有身孕的嫌疑人 , 不适用死刑 。
但由于张娟 , 在被公安机关羁押之后自然流产 。
因此 , 法院认为此时的张娟已经不再是怀有身孕的妇女了 。 再加上 , 张娟在庭审过程当中自愿认罪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对于这样的情况 , 法院经过一番慎重的考虑 , 做出了最后的判决 。
张娟因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在听到法官说出这样的判决结果后 , 张娟不由得哭出了声 , 想必此刻她的心里也是十分后悔 , 自己因为吸毒杀害了亲生女儿 。
因为吸毒 , 张娟不仅害了自己 , 也害了自己的女儿 。
自从2013年6月 , 南京发生了一起母亲为吸毒 , 将女儿饿死案之后 。
这起新发生的案件 , 让人感到十分痛惜的同时 , 也暴露出这一问题不仅仅是个案 。
同时 , 也说明了毒品的危害性有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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