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多元貂皮被快递站当垃圾扔掉,快递公司:全额赔偿审批已通过( 二 )


谭敏涛律师认为 , 即使未保价 , 快递公司依然负有保障货物安全并及时送达的义务 , 其揽件时未对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与验视 , 导致物品损毁或丢失 , 存在重大过失 , 应负主要责任 。
快递公司提供的《国内快递服务协议》为格式条款 , 免除其责任的条款应当向用户进行特别说明 , 如果没有尽到明确说明与提示义务 , 上述免除快递公司应按照商品实际价格赔付的条款对消费者不发生法律效力 。
所以 , 快递公司即应按照消费者快递丢失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 但用户应该提供邮寄货物的价值证明 , 例如 , 购物小票、发票、交付邮寄时的货物备注说明等 , 法院会做出快递公司应按照邮寄商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付的裁决 。
实践中 , 消费者比较难证明 , 自己所邮寄货物的实际价值 , 此时 , 在难以证明邮寄货物价值的情况下 , 法院会酌情让快递公司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赔付 , 具体数额会低于货物的实际价值 , 但会高于快递费的3到5倍 , 这等于还是认为 , 快递公司应当按照丢失货物的实际价格进行赔付 。
【2万多元貂皮被快递站当垃圾扔掉,快递公司:全额赔偿审批已通过】谭敏涛律师提醒消费者 , 如果邮寄的是贵重物品 , 一定要在快递单上注明 , 选择保价方式并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填写保价金额 。 这样虽然需要多支付一些快递报价费用 , 但在物品丢失后可以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 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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