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撞倒老人,老人索赔2万后又要3万,劫匪家属索赔30万( 二 )


除此之外 , 他还撞击了一辆面包车和一位老人 , 造成他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损失 。 这起后发的事故是基于他先前的追击行为导致的结果 。 因为损害结果较小 , 情节轻微 , 不宜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 但是他需要为交通肇事的结果负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 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因此 , 最后相关单位认定 , 由保险公司承担面包车、老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 此前凌先生对两方赔偿的钱财 , 可以在事后向保险公司追偿 。
其实这个结果还是比较公正的 , 凌先生的正义也得到了伸张 。 之所以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 , 正是因为国家积极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 , 鼓励公民积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别人的不法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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