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冯双富走下法庭,含泪与父母通话后押刑场,枪毙前全程镇静( 二 )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冯双富因为感情纠纷为报复杀害自己女友 , 主观恶意极大 , 且在审讯过程中无视法纪 , 态度恶劣 , 丝毫没有悔罪心理 , 情节极其恶劣 。 根据现有证据和情节 , 冯双富不满足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 属于极其恶劣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 , 应当从重处罚 。
2010年12月30日 , 当地法院经过再次合议后确定了冯双富最终的量刑——死刑立即执行 , 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死刑判决一下 , 原本还嘻嘻哈哈的冯双富脸上终于出现了别的神情 , 他对此表示不服 , 提出上诉 , 二审法院以证据确凿、判决合理为由 , 驳回了冯双富的上诉 , 冯双富死刑的结果已经铁板钉钉 。

冯双富对小玉的感情与其说是爱 , 还不如说是占有 , 爱一个人的本质是尽量不给对方增加负担 。 冯双富是自私的 , 是狂妄的 , 是睚眦必报的 , 因为爱选择将心爱的人杀害 , 这根本就不是痴情 , 这是报复 。
(《19岁罪犯嚣张至极 , 法庭上直言好玩不后悔 , 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文中涉及到的姓名均为化名 ,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请勿对号入座 ,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 仅配合叙事 , 侵删 , 原创不易 , 禁止任何形式的抄袭、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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