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2008年安徽一起因16岁少年看黄色碟片引发的悲剧( 二 )


就在这时 , 颜传旭突然到警局自首 , 他称尸体是他处理的 , 被砌在自己新房子里的楼梯间 。 原来盼盼遇害之后他也回过医堂村子 , 听说了盼盼的事情 , 本来还感觉惋惜 , 没想到一推开自家的门却发现盼盼的尸体就在里面 。
他知道儿子在那段时间刚好回去了 , 所以认定人就是他杀的 , 为了不让他被抓走 , 他偷偷将尸体处理掉了 。
颜家住构成故意杀人罪 , 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颜家住已经年满16岁 , 犯罪情节严重 ,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而他的父亲明知他犯下重罪还私自包庇 , 毁灭证据藏尸 , 构成包庇罪 。

根据刑法规定 ,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 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犯前款罪 , 事前通谋的 , 以共同犯罪论处 。
所以这对父子最终都应当受到严厉的处罚 , 由于颜家族属于未成年 , 所以获得减刑 , 而颜传旭则面临三年以上的刑罚 。
这对父子各自犯罪 , 但是全部一声不吭 , 这种恶可谓是一脉相承 , 接受法律的惩处是他们必须付出的代价 , 而他们造成的伤害和后果是难以消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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