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为钱抛夫弃子做不正当职业,5年后遇见儿子引发血案( 二 )



我国民法典就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成人的责任和义务 。 ”像王玉祥的母亲李金莲这样的人真是少见 , 为了一己之私 , 竟然弃孩子于不顾 。
真可谓是:“因果循环 , 自有定数 。 ”谁曾想能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两人相遇 , 竟然还出了这样的事情 。
为人母 , 就要有为人母的样子和责任 , 都是成年人 , 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否则何以成人 。 我们一定要以此为戒 , 不可做出过分的事情 , 否则悔之晚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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