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纪实:江苏一起因女教师不穿胸罩引发的凶杀案(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指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林婷婷事先准备毒药的举动 , 显然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 当时就已经对自己的行为能够造成对方死亡抱有希望 , 最终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自然是构成了请假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 但从相关司法实践来看 , 对于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的故意杀人犯罪中 , 一般不应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

如果不是佟卓一次次变本加厉的逼迫与折磨 , 林婷婷最终也不会走上这个地步 , 因此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 , 判处林婷婷死刑 , 缓刑二年执行 。 也就是说 , 在这两年期间如果林婷婷没有故意犯罪 , 二年期满后便可转为无期徒刑 。
沉默 , 其实并不是保护自己的手段 , 相反还会成为对方对自己的伤害 。 林婷婷的例子同样也在告诫众人 , 当人身安全或者财产遇到威胁之时 , 报警是自己在短时间内最佳的手段之一 。
【案例纪实:江苏一起因女教师不穿胸罩引发的凶杀案】(注:《案例纪实:江苏一起因女教师不穿胸罩引发的凶杀案》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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