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贪色丧命案:因妇人往楼下倒了一盆水,引发的三尸命案( 二 )



悲情的一家 , 公婆皆死于非命 。
妇人吓的六神无主 , 赶紧喊自己的公公 。 妇人的公公见自家儿媳床上死了一个陌生男人 , 又气又怕 。 气自己儿媳在公婆眼皮底下偷腥 , 怕家中死人让自己摊上人命官司 。 左思右想下 , 干脆自缢而死一了百了 。 而妇人的婆婆见到家中死了一个陌生人 , 又看到自己丈夫自缢后的惨状 , 直接被吓死在屋中 。
海瑞多方询问 , 发现将几人的供词拼接起来确实如陶珠所说 。 咨询了各方意见后 , 对案件进行了判决:

明朝官员形象
陶厥死在妇人家 , 是因病而死不存在他杀 。 妇人的公婆死于惊吓 , 并无任何冤屈 。 而妇人抱着救人之心 , 且无偷腥之实 , 判定妇人无罪 。 陶珠纵子贪欲 , 怀坏人名节之心应当受罚 。 但看在陶珠能主动承认事情经过 , 替妇人辩白的份上 。 判决陶珠负责三个死者的安葬费用 。
妇人夫妇丧父母 , 陶珠夫妇死儿子 。 一切皆因陶厥贪色而起 , 判决妇人夫妇过继到陶珠家 , 继承陶珠家产并替陶珠养老送终 。

海公的判决 , 可谓皆大欢喜 。
海公这个判决可以说绝无仅有 , 在他的那个年代 , 能对参与奸情类案件的妇女做出无罪的判决 , 实属罕见 。 他在保持客观公正的同时还对双方以后的生活做了安排 。 此案的判决无愧于他\"海青天\"的称呼 。
参考资料:《海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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