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在情人家中去世,5年后,妻子将公婆和女儿告上法庭( 二 )


为争房产大打官司金女士与婆家人本来准备老死不相往来了 , 在五年的时间里 , 连逢年过节都没有碰过面 。
2021年 , 在柯先生去世5年之后 , 金女士突然一纸诉状 , 将公公婆婆 , 甚至连女儿都告上了法庭 。 既然5年都没有碰过面了 , 如今的矛盾又是从何而来的?

时隔五年 , 两家人突然对簿公堂 , 原因是财产分割出了问题 。 已经猝死的柯先生并不是一个有钱人 , 大家打官司要求重新分配的 , 只有他名下的一栋自建房 。
金女士主张 , 这套房子她应该享有百分之八十的继承份额 , 而被儿媳甩过一耳光的柯老爷子认为 , 金女士根本没有一毛钱的继承权 。 没有一毛钱的继承权?本以为是柯老爷子老糊涂了 , 没想到柯老爷子一句话 , 竟让大家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 。
金女士要求百分之八十的房产份额 , 这笔账是这样算出来的:首先作为配偶 , 婚内房产金女士拥有一半的产权 , 其他家属只能分剩下的百分之五十 。

柯家的宅基地图
柯先生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 是他的妻子、父母、女儿 , 如果每人平分 , 就是百分之十二点多 , 这样金女士也已经拥有了百分之六十二的产权了 。
其次 , 金女士认为柯先生猝死情人床 , 明显是婚姻中的过错方 , 因此家庭财产应该向她倾斜分配 , 而且这次她连女儿也一起告了 , 就是为了获得女儿手里的一部分继承份额 , 按她这么算来 , 她确实也能拿到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产权份额 。
金女士的主张 , 按照婚姻法继承法来说都合情合理 , 顶多是份额比重的差别而已 , 而柯老先生说她没有一毛钱继承权的话 , 又是理从何来呢?对此 , 柯老先生提供了两点证据:

柯老爷子和孙女
第一:这套房子属于祖宅重建 , 因此即便是柯先生本人 , 也不具备这套房屋的完全产权 。
早在1995年的时候 , 柯先生的爷爷将这套宅子分成了三份 , 爷爷、柯先生的爸爸、柯先生的叔叔 , 他们爷仨 一人一份 。 虽然分了家 , 房子的产权也仍然在柯爷爷的名下 , 怎么就成了金女士与老公的婚内房产呢?
第二、虽然金女士与死去的柯先生育有一女 , 但是两人二十多年来都没有领过结婚证 , 既然没有结婚证 , 就不能算夫妻 , 不是妻子 , 她继承得哪门子遗产?

法庭现场
柯老先生的主张讲完以后 , 还拿出了自己父亲当年在法院出具的房产调解书 , 以及房屋产权证件 。
这些证据一摆出来 , 好像房子确实和金女士没有一毛钱关系了 。
面对柯老先生提供的证据 , 金女士立刻进行了反驳 , 并且拿出了新的证据 。

金女士和法官
首先 , 金女士表示柯家自从爷爷分家以后 , 很快房子就被闲置了 , 爷爷去世 , 柯家兄弟搬新居 , 那是一片废宅 。
而自己结婚之后 , 经过了柯家两位长辈同意 , 又在旁边购买了几块地 , 合并起来后推翻重新建的新宅子 。 建房子的所有花费都是金女士和柯先生婚后挣的 , 怎么就不是婚后财产了?
其次 , 面对柯老爷子指控自己并不是柯先生合法夫妻的事 , 金女士也进行了反驳 , 她说自己与柯先生确实没有在民政局领过结婚证 , 但是当年柯先生迎娶自己曾大办仪式 , 两家都有很多亲戚来参加过婚礼 , 自己结婚二十多年来伺候公婆养育孩子 , 婚后挣的钱也全都花在了家庭上 , 这就是完全的事实婚姻 。

金女士和代理律师
除了有力的反驳 , 金女士也拿出了房子的产权证和土地证 , 证件上面的名字 , 赫然就是已经去世的柯先生 。
一套房屋两套产权证?案情瞬间变得复杂起来 。
看到金女士也提交上来一份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 , 老柯夫妇瞬间不淡定了 , 他们立刻声称 , 当年金女士两口子在老宅上盖房时 , 他们根本不知情也不会同意 , 他们是偷盖是侵权 , 而且金女士所谓的大办婚礼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 他们是偷偷住在一起 , 还非法生育子女的同居关系 , 连他们做父母的 , 也是在孙女都好几岁时才发现他们的关系 。

房产证上是柯先生的名字
曾经和和美美的一家人 , 如今在法庭上面目狰狞地骂起来了 。
两边各执一词又各有证据 , 法院遂决定休庭 , 待将证据调查明白之后择日开庭 , 才能更公平公正 。
金女士胜诉房产纠纷案关于本案的财产继承诉讼 , 有两个重大疑点需要清楚 , 一是这两份房屋所有权证件 , 到底哪一份更有效力;二是金女士与已故柯先生是否存在夫妻关系 , 这两个问题 , 是财产继承分割最重要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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