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四川穷老汉花120元买下女大学生,让她与牲畜同住了17年( 二 )


这么多年 , 何开志为了找女儿已经耗尽了心力 , 妻子也为女儿失踪哭了不知多少回 , 养到那么大的女儿说不见就不见了 , 身为父母怎么会不心痛?他们一度以为女儿遇害了 , 不想17年过去 , 竟得知女儿是被人贩子拐卖去穷乡僻壤给又脏又臭的老汉当媳妇 , 被折磨到精神分裂......
有了女儿的消息 , 何开志立即带着小女儿赶往倪天国家中 , 倪天国见何成慧的娘家人找了过来 , 竟没有一丝的愧疚 , 反而追着何开志喊“爸爸” , 理直气壮地说这是自己老婆 , 他们不能带走 , 要带走那也得给一笔补偿!

为了尽快解救女儿 , 何开志选择掏钱了事 , 丢给倪天国1000元便急匆匆带着女儿上车回了重庆老家 , 倪天国还跟在车后面 , 直到那辆车彻底远去不见踪影 。 他心里恐怕只觉得自己吃亏 , 丝毫想不到自己害得人家骨肉分离 , 行为是满满的罪恶 。
何成慧的故事 , 只是众多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的个例 。
人口拐卖的罪恶利益链上 , “货物”没什么尊严和人格可谈 , 更不能奢望人口卖家和买家保留人性 , 无论买孩子还是买媳妇 , 贩卖儿童还是贩卖妇女 , 他们的眼中只有自己的需求 , 至于别人的家庭是否会因此支离破碎、别家的父母是否会因为痛失儿女一辈子深陷绝望和悲伤 , 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 。

见过很多人贩子被判刑的案例 , 有的人贩子因为罪大恶极被判处了死刑 , 拐卖人口最高可至死刑是写在《刑法》里面的明确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死刑 , 并处没收财产 。 ”
【1995年,四川穷老汉花120元买下女大学生,让她与牲畜同住了17年】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 法定最高刑三年 , 如果涉及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和侮辱等犯罪 , 另当别论 。 人贩子固然可恶 , 但在我看来 , 买家才是罪恶真正的源头 , 任何时候 , 买家都不能被以“丈夫”或者“养父母”之类的称呼模糊掉他们行为的可恨 , 法律纵然不能改变人心 , 但至少要给一个合理的约束 , 买卖实现形式上同罪同罚 , 才能避免更多悲剧发生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