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2006年男子目睹妻子被工友性侵,抄起菜刀砍向工友20刀,逃亡8年( 四 )


第二天 , 田仁信就去派出所自首了 。 当时他的表情十分疲惫 , 或许是因为八年的逃亡终于结束 , 也或许是因为他对未来的迷茫 。
因为没有钱 , 田仁信没办法花钱请律师 , 最后由法院指派了援助律师 。 律师十分同情他的遭遇 , 多方奔走 , 希望被害人家属可以出具谅解书 。
最后在他的努力下 , 张平的家人同意只要田仁信拿出10万元的赔偿金 , 他们就签字 , 让田仁信获得减刑 。

但田仁信的亲戚朋友没有一个能拿得出这笔钱 , 罗梅怎么凑都凑不够 , 最终田仁信只是淡淡地说了句:“算了 。 ”
2014年6月 , 温州中院一审判决 , 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田仁信无期徒刑 。
案件本来到这里就结束了 , 可谁也没想到一年以后 , 有人将该案的判决书放到网上 , 瞬间引起轩然大波 。
这次网友一边倒地支持田仁信 , 身为丈夫 , 在妻子受到暴行时挺身而出 , 惩治了施害者 , 结果还被判这么重 , 大家纷纷为田仁信喊冤 , 认为张平死有余辜 。

可法院为什么这么判呢?其实判决没有任何问题 , 完完全全按照司法流程 。
首先是罗梅对张平强奸行为的指认 , 这在本案中成为非常关键的问题 。 可恰恰问题就出现在这儿 , 根据警察调查 , 当时并没有工友反应听到罗梅的呼救声 , 只听到了田仁信和张平打斗的声音 。 这些工友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都没有来到现场 , 因此缺乏目击证人 。
现场只有三个人目睹了经过 , 一个是死者张平 , 一个是杀人者田仁信 , 一个是被强奸的罗梅 , 口供全部由罗梅和田仁信提供 , 不能作为绝对证据 。

强奸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提取到受害者体内有施害者的DNA , 但因为当时案发后 , 罗梅和田仁信就立刻逃亡了 , 没有进行及时的证据保存 , 因此法院最后将张平对罗梅的伤害定义为“不法侵害” , 而不是强奸 。
当时张平对罗梅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 , 在这种情况下 , 田仁信因为报复而持刀杀人 , 不构成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
让法院最终判定田仁信有期徒刑的原因 , 是张平身中20多刀太过残忍 , 加上田仁信逃亡八年 , 没有进行任何民事赔偿 , 被害者家属未出具谅解书 , 不符合从轻处罚的规定 。

后记网上的人们在为田仁信鸣不平 , 还有不少法界人士发表自己的看法 , 每个人都想帮一帮这个穷苦的一家人 。 虽然结果不如人意 , 但大家还都想尝试一下 。
罗梅是一个大山里走出来的女人 , 她不懂法律 , 也没有什么文化 。 对于丈夫被判无期 , 她没有不顾一切地上诉 , 因为她没有钱 , 更没有精力 。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家好好抚养四个孩子长大 。
那年春暖花开 , 她来探望田仁信 。
【纪实:2006年男子目睹妻子被工友性侵,抄起菜刀砍向工友20刀,逃亡8年】“在里边好好表现 , 争取减刑 , 我跟孩子们一直都在家里等着你回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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