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广西69岁老汉惦记13岁女孩,多次侵害女孩,因怀孕引发悲剧( 二 )



广西一名69岁老汉惦记13岁女孩 , 在其回家路上多次侵害女孩 , 最终使其怀孕 , 那么他的结局将会如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 以QJ论 , 从重处罚 。
陈建龙在2021年年初至7月期间 , 先后4次通过赠送零食等方式 , 让不满14周岁的女孩小叶来到其家中 , 并对其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 。 在本案中 , 一方面小叶的年龄不满14周岁 , 属于幼女的范畴 , 同时 , 小叶存在轻度智力障碍 , 其认知能力受到限制 , 因此 , 无论事发时小叶是否进行了反抗、呼救等行为 , 都应当认为陈建龙在事发时违背了小叶的意愿 。

陈建龙在违背受害人意志的情况下 , 与受害人多次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 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QJ罪 , 且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 同时 , 造成幼女怀孕的严重后果 , 那么他也应当为此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
在庭审过程中 , 其避重就轻 , 不如实供述罪行 , 不符合坦白情节 , 依法对其作出不予以从轻处罚的决定 。 最终 , 经法院审理后 , 以QJ罪判处陈建龙有期徒刑9年7个月 , 附带民事赔偿5万余元 。
(《案例:广西69岁老汉惦记13岁女孩 , 多次侵害女孩 , 因怀孕引发悲剧》中 , 图片仅配合叙事;原创文章 , 未经许可 , 不得搬运、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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