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和尚带女尼姑入庙,被香客认出是小姐,一时心理失衡酿血案( 二 )


在众人的指点下 , 陈梅的情绪接近崩溃 , 而接下来这名女香客说的一句话让她的情绪彻底崩溃 , 更是做出了过激的反应 , 因为那名女香客觉得她的存在就是一件晦气的事情 , 让她自己离开“佛门清净地” 。

随后 , 周围的人也跟着她将这个要求说了出来 , 面对众人的指点和谩骂 , 陈梅挣脱了对方的控制后回到了自己的禅房 , 拿着一把水果刀对指责自己的人群胡乱的挥舞 , 在挥舞的过程中伤到了数人 , 但由于力量弱小 , 伤者的伤势都只是皮外伤 , 有的连轻微伤都不构成 。 但在行凶之后 , 周围的群众也向警方报案 , 被带到派出所的陈梅交代了自己当时的行为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在本案中 , 陈梅在情绪失控之下做出了过激行为 , 在持刀挥舞的过程中造成多名人员受伤的情况 , 属于一次伤害多人的情节 , 所幸伤者伤势并不重 , 她面临的也只是治安拘留的处罚结果 。
在回到自己的住所后 , 陈梅原本就脆弱的内心在这次事件之后变得更加破碎 , 尤其是在当时 , 面对众人的指责 , 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替自己说话 , 一时心理失衡之下她选择了自杀 , 留下了一句遗言“既然世间都容不下我 , 佛也容不下我 , 那我不如离去 , 一别两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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