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广西一女子熟睡时遭公公侵犯,公公:她生2女孩,我想要男孩( 二 )


“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你为什么这样对我!”陈兰又举起菜刀砍黄大爷的头部、脸部和手脚等部位 , 到最后具体砍了几刀连她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

发泄完心中所有的情绪 , 陈兰打了报警电话自首 , 接着她又打电话将此事告诉自己的哥哥和丈夫 , 前者觉得她在发疯 , 后者则急忙从柳州赶了回来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陈兰采取暴力手段 ,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显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 但案发后 , 她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是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引发本案的诱因是被害人曾对其实施过性侵 , 因此被害人存在过错 , 可对其从轻处罚 。

综合所有的证据 , 法院在考虑陈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后 , 最终判陈兰犯故意杀人罪 , 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此案中 , 黄大爷为老不尊 , 在面对陈兰的指认时更是矢口否认 , 还想将脏水泼到陈兰身上 , 实在可恶至极 , 如果他能认真反省、诚心道歉 , 说不定陈兰的心结也不会这么深;而黄家其他人如果能公平公正地为陈兰主持公道 , 也许同样能够化解其怨念 。 而对于陈兰 , 也许在此事后 , 杀人会成为她终身的阴影 。
【案例:广西一女子熟睡时遭公公侵犯,公公:她生2女孩,我想要男孩】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 只希望我们都能在生活中找到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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