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浙江男子想“借种生子”,妻子提出一个条件:身强力壮才行( 二 )


这让王某与潘丽萍之间的夫妻关系出现了裂痕 , 在争吵过后 , 潘丽萍也就带着孩子搬了出去 , 而她在外租住期间 , 周友木也就更频繁地来到她的住处看望孩子 。 2010年9月 , 忍无可忍的王某便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 法院在审理后 , 准予二人离婚 , 同时 , 潘丽萍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 , 破坏了夫妻感情 , 需要向王某补偿经济损失1.5万元 。

在王某离婚后 , 周友木的妻子也得知了此事 , 但念及二人夫妻多年 , 希望丈夫可以知错就改回归家庭 。 但周友木却并未珍惜这样的生活 , 在王某和潘丽萍离婚后 , 他便住进了潘丽萍的住处 , 和她一起生活并抚养这个孩子 , 他们虽然没有在明面上互相以夫妻相称 , 但在周围邻居看来 , 他们的亲密关系就如同是夫妻一般 。
2017年10月 , 王某联合周友木的妻子向法院申请的刑事诉讼 , 要求以重婚罪对二人的不正当关系进行惩罚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 有配偶而重婚的 ,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案例:浙江男子想“借种生子”,妻子提出一个条件:身强力壮才行】在本案中 , 周友木和潘丽萍在明知对方存在婚姻关系的前提下 , 以串门、照顾孩子等为借口 , 长期保持非法同居的关系 , 并且在周围群众的证词中也可以看出 , 二人虽然没有在明面上以夫妻相称 , 一起生活并照顾孩子 , 实质上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因此 , 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 , 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最终 , 法院在审理后判处周友木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潘丽萍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案例:浙江男子想“借种生子” , 妻子提出一个条件:身强力壮才行》中 , 图片仅配合叙事;原创文章 , 未经许可 , 不得搬运、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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