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有妇之夫欺骗,竟将硫酸泼向情人的妻女,1991年宁德硫酸案( 三 )


1991年1月30日 , 人们忙忙碌碌筹办年货 , 打扫环境 , 迎接传统的新春佳节 , 潘莉却在为犯罪做准备 。 这天上午 , 她来到宁德地区环保站 , 向熟人要硫酸 。 这位熟人毫无原则 , 违反硫酸保管规定 , 不问其用途 , 竟擅自将98%浓度的硫酸给了潘莉250毫升 , 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条件 。 潘莉将硫酸藏在宿舍 , 伺机作案 。

翌日傍晚 , 潘莉看见吴志华妻子林月苏带着小女孩吴青青 , 在和公司一位女同志聊天 , 被闲言碎语熏昏头脑的潘莉心想:“她又在说我坏话了 , 她丈夫是个大流氓 , 还包庇他 , 她也不是好人 , 明天流言者又要侥舌了 , 吴志华不让我好好生活 , 你也别想好过 。 ”积压在她心底的仇恨 , 一层又一层地翻动着 , 她觉得再也没法活下去了 , 从而坚定了她的复仇计划 。
暮色苍茫 , 潘莉恍恍惚惚 , 她伏案给挚友写了诀别信 , 信中写道:“我饶不了大流氓(指吴志华) , 我告不倒他 , 也要给他留下状纸 。 ”写完后 , 抱头痛哭 , 她徘徊在人世和梦想之间 , 似清醒 , 又似迷茫 。 她进了办公室 , 核对了当月的统计报丧 , 绝望中的她 , 心情似乎异常平静 , 这平静的背后孕育着一场火山即将爆发了 。
夜色一刻一刻地深起来 , 潘莉从同单位通讯员那里借了一个刷牙杯 , 转回宿舍 , 端着装满硫酸的刷牙杯和热水瓶盖 , 悄悄地登上楼梯 , 推开吴志华卧室虚掩着的门 , 她轻手轻脚、战战栗栗地走到床前 , 在床头灯光照射下 , 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吴志华 , 潘莉呆住了!
怎么办!怎么办!是中止犯罪 , 还是一不做二不休呢?潘莉想起如烟的往事 , 气恨难平 。 对!也要给吴志华一家带来痛苦 , 她横下一条心 , 将仇恨连同硫酸向正在熟睡的吴志华妻子林月苏和年仅5岁的女儿吴青青泼去 。
旁听群众惊愕了 。 法庭出示林月苏母女俩被泼前后的照片 。

由于严重的颜面烧伤 , 致使林月苏母女俩容貌变形 , 丑陋 , 及机能障碍等 , 属于重伤 。
这位山村女教师 , 虽然夫妻分居 , 人各一方 , 经受着生活的磨难 , 但仍勤勤恳恳 , 用汗水浇灌祖国的花朵 , 现在再也不能登上讲坛了 。 这位贤妻良母 , 放寒假后 , 兴冲冲地从外地赶回宁德 , 准备全家团聚欢度春节 , 竟想不到回家的第三天 , 就变成了终身残疾 。 天真活泼 , 聪明伶俐的吴青青 , 仅仅度过五个童年 , 还未领略到人生的美好 , 就惨遭毒手 , 遗恨终身 。
一个刚到而立之年 , 一个年方五龄 , 道路漫漫 , 迎接她们的将是什么呢?

1991年5月28日 。
清晨 , 在这座城市的一所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看守所里 , 潘莉蹲缩在囚室的床沿边上 , 仰起苍白而憔悴的面孔 , 用她那失神的眼睛 , 无精打采地望了望铁窗外晨雾散尽露山的一角蓝天 , 等待着她一生最后时刻的降临 。
这一天 , 是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潘莉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上诉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执行死刑的这一天 。
是啊!她还很年轻 , 才29岁 。 但法律岂能饶恕她那丑恶的罪行 。 现在 , 这杯苦酒只好由她自己品尝了 。

今天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的社会 , 应该如何正确对待爱情、婚姻、家庭及人生 。 像潘莉所扮演的这类不光彩的第三者角色 , 采取疯狂的“解恨”行动 , 致使林丹华母女俩伤残终生 , 她自己也身败名裂 , 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 可谓作茧自缚 , 罪有应得 。 但是 , 作为勾引玩弄女性品质恶劣的吴志华 , 作为当潘莉在渴求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同情时 , 周围那些搬弄是非 , 伤害她的人们 , 对这场血淋淋的悲剧的发生 , 又该负怎样的责任呢?
又一出人间悲剧降下了帷幕 , 但它留给人们的思索却有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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