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着货车冲进农户荒地,农户要他赔偿30年的损失28000元!( 二 )



1.    尹先生把车冲进荒地里 , 地里的小树遭到损毁 , 那么他应当赔偿大姐的损失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
则】的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 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 ,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在这件事中 , 尹先生由于自己不小心把车冲进荒地 , 造成荒地的小树苗受损 , 那么应当赔偿大姐的损失 。 但是应当是合理的赔偿 , 而不是大姐想要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 。

2.    大姐没有根据市场价钱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损失进行赔偿 , 而强行要求尹先生赔偿她提出的数额 , 那么这样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由于在本事件中 , 大姐只是言语上要求尹先生赔偿她提出的金额 , 而没有使用暴力或者其他强制的方式 , 所以她的行为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 , 将会受到相关治安的处罚 。

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 索求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 但是如果借此敲诈勒索他人 , 则是违法行为 , 君子爱财 , 取之有道 ,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