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恶性杀人案:因房产分配不均,父亲连夜赶回老家灭小儿子满门( 二 )


当警方问及为何连两个小孩都不放过的时候 , 朱敬四给出的解释竟然是:“这样的父母又能交出怎样的孩子 , 好不如死了 , 省得祸害他人 。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指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案中 , 朱敬四因为心理不平衡进而导致情绪失控 , 从而灭了小儿子一家四口满门 , 在案犯时对自己的行为 , 能够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十分期待 , 并且也造成了四人四万的既定结果 , 其中连1岁小孩都不放过 , 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恶劣的故意杀人罪 。
身为父亲 , 不顾血肉之情而将孩子杀害 , 给社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 , 更是属于加重情节 。 虽然朱勇夫妻二人将年迈的朱敬四二老强行赶出家门的行为 , 确实是存在一定的过错 , 严重的话甚至还可能构成了刑事犯罪 。
但不论是出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 , 都错不至死 。 虎毒不食子 , 朱敬四却选择了一条最为极端的方法 , 由于情节极为恶劣 , 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 , 被判处死刑 。
(注:《安徽恶性杀人案:因房产分配不均 , 父亲连夜赶回老家灭小儿子满门》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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