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霸道了! 大爷柜员机取到600元假钞怒告银行却被怼:是你调包的吧( 二 )


银行的意思就是说 , 在其一方能够拿出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冠字号取款记录的情况下 , 那么孙大爷就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其从取款后 , 再回到银行声称取到假钞这段时间内 , 是没有被调包的 。
综上 , 一审法院认可银行一方的意见 , 故驳回孙大爷的全部诉求 , 并判定其一方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
一审宣判后 , 孙大爷还是不服 , 并提出上诉 。 理由是本案适用民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明显是不公平的 。 因此本案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
孙大爷的意思是 , 储户不可能每次取款至其消费结束前 , 都全程留下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调色的可能性 , 这不符合常理 。
因此孙大爷认为银行应当在源头上 , 合理举证ATM设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 即举证责任应当由银行一方来完成 。
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却认为 , 孙大爷的主张不能成立 , 故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 也就是说 , 第二场官司孙大爷还是输了 。
有网友表示 , 虽然一、二审法院均判定孙大爷败诉 。 但从孙大爷为了600元 , 打两场官司来看 , 孙大爷或许真的受到了什么委屈 , 才会这样不惜一切代价两次告上法庭 。 对此 ,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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