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一男子为满足兽欲,囚禁16岁少女46天,获救时身无片布( 二 )



据调查 , 彭某在之前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 刑满释放后因多种因素一直未能结婚成家 , 因此 , 在饭店打工时看到年轻漂亮的阿莲后 , 便产生了将其劫持回家的想法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在本案中 , 彭某为满足其个人私欲 , 利用同事关系对受害人阿莲进行诱骗和拐带行为 , 随后将其挟持至案发现场后 , 利用暴力、胁迫和恐吓等多种手段 , 在违背妇女意愿的前提下 , 长期对其进行控制并多次与其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 对受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 , 属于情节恶劣的 , 应当对其予以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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