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制造五起命案,警方迅雷抓捕,匪首:自杀都来不及( 三 )


2002年12月1日 9 时许 , 张富、李建英和王宏伟三人 , 在秦皇岛市建设大街工商银行内寻找抢劫目标 。
几人将前来取款的某公司会计刘某 , 当做抢劫对象 , 在刘某离开银行后 , 尾随并将其杀害 , 刘某身上的五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 被他们抢走 。
除了劫财之外 , 在2002 年5月30日下午的盘锦街头 , 姜雅红的钱包不慎丢失 。
张富便冤枉路人常某 , 偷了姜雅红的钱包 , 且让李建英和王宏伟夹住常某的双臂 , 之后用尖刀朝着常某连刺十余刀 , 令其当场身亡 。

▲公判大会上的张富(左)
除了背负了五条人命之外 , 张富团伙涉及的盗窃抢劫案 , 还有十余起 。
在对他们的犯罪经过 , 进行整理后 , 张富、李建英和王宏伟均被判处死刑 , 而姜雅红由于没有参与杀人 , 则被处以15年有期徒刑 。
在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中 , 秦皇岛市公安局反应迅速 , 且在历时近一年的转捕过程中 , 始终保持了极高的专注度 , 这才令这一伙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伏法 , 为百姓消除了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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