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因楼上一直传出“嗡嗡嗡”的噪音,男子黄某寝食难安( 二 )



3、另外多说一点 , 抛开本案中程某及其母亲所遭受的天降横祸不谈 , 实际上本案涉及到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 。 这个知识点很有意思 。

第一 , 打击错误 , 举个例子:

我一直想打死张三 , 一天我对着张三开枪 , 结果意外打死了张三旁边的李四 。 此时我是故意杀人罪么?从主观上来说我不想打死李四 , 但我客观上打死了李四 , 主客观不统一 , 所以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 。

但我主观上想打死张三 , 且已付诸实际行动 , 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 , 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未遂 。

所以 , 此时追究我的责任 , 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 。

第二 , 对象错误 , 举个例子:

我一直想打死张三 , 一天我远远看到一个人走在路上 , 各方面都很像张三 , 我确认他就是张三 , 于是我开枪打死了他 。 这就是对象错误 。

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的不同在于 , 对象错误只是认识错误 , 但主观上想杀死这个人 , 客观上也确实杀死了这个人 , 主客观统一 , 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 。

好吧 , 扯远了 , 那么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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