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女子因被店员忽悠,一气之下开着新买的车连撞车店内7辆新车( 二 )



女子如果知道店员没有能力帮忙上牌 , 她是不会在该店买车的 , 而正是因为店员的欺骗才买了车 , 那么就属于在对方欺诈下实施的买车行为 , 在这种情况下女子是可以请求撤销买车行为的 。

2.女子因为店员的承诺才买车 , 但是后来发现店员的承诺只是一个幌子而恼羞成怒 , 而开车把店里的车撞了 , 并且店里面展厅的玻璃也碎了 , 女子的行为属于损坏公司财物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女子撞坏了7辆新车 , 而且4米高的钢化玻璃也被破坏 , 明显的金额会达到5000元 , 因此女子将会受到刑法的处罚 。


在消费时如果受到欺骗 , 切莫冲动 , 应该理性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处理 , 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 。

女子因生气撞坏了7辆车和钢化玻璃 , 您觉得该店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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